F+EPC模式,在EPC模式基础上衍生,在原有EPC工程总承包上增加了“融资”功能。

实际上F+EPC也是PPP模式不容易推进情况下的一种变形,或者说一种出路。PPP项目需要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社会资本筛选、项目招标投标等程序。以PPP模式推行项目可谓是艰难险阻,有翻山越岭的实力,却不一定能够找到上山的路。

从各种角度看,EPC工程总承包的一些变型,看似是多样,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就像上帝关上一扇门,必然会开一扇窗户。想要进入,走正门和跳窗户一样可以。只是,在实际的操作层面看,F+EPC没有那么的简单,每一种的变形都会延伸出不同的风险,都有可能存在主体不合规、融资不合规、变相的将T与O融合进来等多种风险。

熟悉DB模式、DBB模式、CM模式、PMC模式、BOT模式、PPP模式、EPC模式的企业会从容的面对EPC模式的衍生转变:

F+EPC模式、F+EPC+O模式、PPP+EPC模式、BOT+EPC模式、ABO+EPC模式、ABO+F+EPC模式、I+EPC模式、EPCM模式、PMC+EPC模式、IPMT+EPC+工程监理、RD+EPC模式等十余种的变形。

变形不仅仅是一种结合,更是一种融合,在融合中风险会发生变形,所以,耐着性子研究,保持动态的学习,才能有稳定、精准的识别风险能力。

当前环境下不是风险控制不重要,而是有更高的要求,更精准的聚焦,更精准的判断,快速高效、高质量的风险识别与分析,才能助推企业在这一轮市场大洗牌中有勇气跳入必须跳进的隧道,才有可能在一个全新的赛道上生存下来,站到最后。

常见的F+epc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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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融资型+EPC

此模式下,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进行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付EPC工程总承包费用。

从实际的项目案例中遇到两种操作:第一种,EPC项目的联合体单位在项目中标后成立项目公司,资金来源于联合体单位共同出资。联合体单位根据《投资合作协议》获取收益。第二种,项目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或者单一主体)与项目单位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在承接主体的协助下进行融资,包括股东出资、银行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于支付建设费用,项目总承包单位根据成立项目公司时,根据对项目公司的出资、融资的贡献以及项目情况来约定承担的责任以及获取的收益。

2、债权融资型+EPC

项目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或者单一主体)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或者借款等多种形式向项目单位提供资金,再由项目单位支付项目建设期的费用以及承担项目总承包单位贷款、借款的成本及资金收益的形式。

3、延期支付型+EPC模式

项目总承包单位先行进行融资,进行项目建设,EPC工程总承包费用在建设期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由项目单位延期支付(延期支付下承担利息,在合同中约定)。

三种常见的模式,主要是从社会人投资的角度来总结的,即资金的来源不同,模式不同。在这三种模式中,从EPC工程总承包角度看,没有哪一种模式是风险比较低的,具体要根据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建设中的角色、不同模式下参与度等综合进行分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