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BFDYLGZkVSpKUnxhqaM48cIRw9fNsu.png

般来说,新能源产业的出口和投资涉及以组件为主的成套设备出口,相关项目的 EPC 承包工程,以及绿地投资或收购。对于这三类业务,公司项目类产品主要以短期出口特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担保业务予以支持。按照不同商业/融资模式,支持的方式各有不同。

一、单项产品的服务模式

短期出口特险(特险),承保因商业风险、政治风险和第三国政治风险导致商务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带来的损失,该产品信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 90%。其中,商业风险包括买方破产、拖欠货款、违反合同规定等;政治风险包括战争或暴乱、所在国政府禁止买方购买、取消买方进口许可等;第三国政治风险包括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等。

中长期险项下,出口买方信贷保单(买贷)和出口卖方信贷保单(卖贷)承保因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导致的贷款协议本金利息损失或商务合同应收账款损失;融资租赁保单(租赁)承保因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导致的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的租赁应收款损失;再融资保单承保因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导致的被买断中长期应收款损失。上述所有保单的保险期限为 2-15 年,买贷、租赁及再融资赔比最高 95%,卖贷最高90%。其中商业风险包括买方/借款人破产或拖欠商务合同/贷款协议项下应付款项/本金利息,政治风险包括发生战争或暴乱、所在国政府或限制买方/借款人以约定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偿还债务等以及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等政治风险。

海外投资保险,承保因政治风险导致的股本金和收益或贷款本息损失,保险期限不超过 20 年,赔比最高 95%。其中,征收风险指东道国政府对项目实施国有化,剥夺中方股权、项目资产等。政府违约指东道国政府违反或不履行与中方股东或项目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且拒绝赔偿,战争及汇兑限制与中长期险产品承保风险相似。

担保业务(担保),可配套中长期险或海外投资保险,为中国企业在参与境外新能源相关项目的过程中,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融资保函等,在被担保人未能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时,向受益人进行代偿,从而减少投资人资金占用,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项目整体推进效率。

二、产品组合对业务的支持

场景一:中国企业赴海外建设电站/设备厂的 EPC 工程,或者设备出口项目。

产品组合:特险+中长期险

这类业务涉及的中国利益包括工程承建企业前端的成本投入以及后期的收汇风险。另外,需要通过合理的风险保障措施为业务带来融资。

针对上述情况,我公司可以为该类业务出具特险保单和中长期险项下的买贷保单满足客户相关需求。其中,特险保单可以通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定合同保险 A 款》保障承包商/出口商在履约阶段项下成本投入和债权风险。对于承包商/出口商而言,即便落实了融资,但贷款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提款条件等能否满足,中间是否会发生中止提款、交叉违约等情况,都将使承包商面临资金不到位的风险,而特险则可以保障其在工程进度中,已确立债权的收款安全,如有需求还可以保障承建企业的成本投入损失。

通过特险保单解决建设期风险需求,后续可以衔接买贷保单。买贷保单可保障融资银行/银团在贷款协议项下面临的本息损失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获得融资。

4CYzIGnWxglkEo0MdSFLQtyVjXNUf1DR.jpg

场景二: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建组件厂/电站或产能扩增,工程建设为国内企业负责,希望通过融资解决项目资金问题。

产品组合:特险+中长期险+海外投资保险

这类业务涉及的中方利益,在上述场景的基础上增加了中方投资人的股权投资风险。因此,除了上述特险和中长期险保障的范围内,增加海外投资保险项下的股权保单,可以有效保障投资人在项目东道国面临的潜在政治风险,确保投资人在东道国发生战争、政治暴乱、征收、汇兑限制等风险后,股本投资和收益得到有效保障。

7zvBEuHhJ6ylcf5Fb3nCVP4NkKpgOSrt.jpg

场景三:中国企业赴境外投资建设电站,国内企业租赁公司(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为境外项目企业(承租人)提供融资。

产品组合:中长期险(租赁保单)+担保

这类业务涉及的中方利益与上述场景类似,但表现形式为国内租赁公司的租金收汇风险。我公司可以为租赁公司出具租赁保单,承保承租人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导致无法偿还租金及利息的风险。对于租赁公司融资成本较高的情况,我公司可以为融资银行提供融资担保,降低业务的整体融资成本。

lLIckyw0EpZdTnD4qKSQbOCJ5i8xG7Ys.jpg

场景四:中国企业通过债权融资,赴境外投资建电站或进行产能扩增。

产品组合:海外投资保险+担保

海外投资保险项下的债权保单是专为金融机构以债权形式参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风险保障的产品,保障范围与股权保单类似。上述业务中,如果企业对融资成本较为关注,或者需要过桥贷款,我公司可同时为投资人提供融资担保。

xNRjW64IkzJTBMAY7XrilZVbmK3n8uD9.jpg

三、具体案例

场景一:有延付需求(2 年以下)的资金自筹项目,风电设备出口。

服务产品:短期出口特险

2018 年,我国出口企业 A 与法国 I 公司(业主)签署商务合同,为其欧洲 F 国风场以及非洲 N 国风场出口 11 台风机,合同金额共计 0.13 亿欧元,由远期信用证和电汇方式支付。

我公司采用短期出口特险的模式,为该项目出具了特定合同保险,承保出口企业在合同项下的成本投入损失风险和应收款项损失的风险。该项目承保金额 0.11 亿欧元,合同金额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设备部分、300 小时试运行费用部分、备品备件部分和 180 天维护费用。除设备部分的款项由远期信用证按照里程碑节点支付,其余款项全为电汇支付。

F 国两个风场信用期最长不超过 30 天,N 国风场不超过 480天。三个风场的政治、商业赔比均为 90%。本项目合同金额较小,绝大部分的还款风险已由信用证覆盖,且买方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还款能力较为有保障,因此该项目没有设置担保条件。

场景二:有延付需求(2 年以下)的资金自筹项目,风电设备出口+EPC 工程

服务产品:短期出口特险

2020 年,我国出口企业组成的联营体 B 与亚洲 Y 国业主签署了 EPC 总包合同,在 Y 国沿海区域建设 48 兆瓦的海上风电场,总金额为 0.85 亿美元。其中,项目预付款(买方自有资金)为商务合同的 15%,剩余款项按项目装运节点的里程碑支付,在远期信用证的付款期限内付讫。Y 国业主控股股东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付款担保。项目购电协议和并网协议均已签署。

我公司采用短期出口特险+应收账款转让的模式,为该项目出具了特定合同保单,承保已确立债权应付款的损失。其中,政治、商业风险的赔比均为 90%。我公司承保金额为除预付款外的 0.72 亿美元,全部采用延付模式,信用期限651 天。其中,0.36 亿美元由 T 国 P 银行开具的远期信用证,按照风电机组基础装运节点的里程碑,延付至远期信用证最后付款期限日支付;剩余 0.36 亿美元拟通过项目并网发电后业主获得的金融机构再融资款支付。

本项目从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和承包商的履约能力及前期准备看,前期执行情况正常,施工方案完善,可为项目建成及并网发电提供有力保障;从可研报告和 Y 国政府的支持政策看,该项目在 COD 后的经济可行性较为乐观,再加上 T银行已向业主出具了项目再融资兴趣函,后期获得再融资的概率较大。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法支付工程款项,使得该项目的付款来源有充分保障。同时,本项目的抵押担保措施设置的也较完善,分别为付款担保、股权质押、动产质押以及 PPA 账户质押,风险控制手段较为齐全。

综合来看,对业主来说,通过短期出口特险可获得过桥融资以及项目融资的时间和条件;对承包商来说,延长付款期限有利于企业获得项目及市场机会,同时规避了垫资汇款的风险,且不增加企业的负债;对银行来说,可以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获得再融资的收益;对于信保来说,业主提供的担保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从而获得保费收益,并且履行了服务出口企业的职能和使命。

场景三:有延付需求(2 年以上)的融资项目(银行融资),光伏组件出口/EPC 工程

服务产品:中长期险买贷保单(+短期出口特险)

2015 年,E 电力公司中标拉美 B 国光伏电站群规划建设项目,总计装机容量 553.41 兆瓦,共分为 14 个区块,由 7家项目公司分别开发运营。项目公司与我国出口企业 C 签署光伏组件采购合同,包括光伏电站所需的全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及其零配件,合同金额约 2.5 亿美元。业主就合同金额的 85%部分向 Z 银行和 S 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融资,融资期限为 15 年(宽限期 1 年,还款期 14 年),E 公司提供集团担保。

针对该项目,公司为 Z 银行和 S 银行出具了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保单,期限 15 年,政治、商业风险赔比均为 95%,有效保障了融资银行在贷款协议项下面临的本息损失风险。

另外,为保障企业在供货履约阶段面临的商务合同项下应收债权收汇风险,实现项目各阶段信用风险全覆盖,我公司同时为企业 C 出具了特险保单,承保商务合同项下的已确立债权,信用期限 60 天,政治、商业风险赔比 70%。

此外,该类场景下,如 E 公司以投资人身份参与,但不为项目提供有追索的担保,而采用项目自身现金流作为还款保障,我公司仍然可以采用买贷保单进行承保。同时,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帮助投资人带着更加成熟的融资方案参与招投标,获得项目。公司于 2021 年推出了新能源项目融资投标意向函,可以提早展开对项目的评审。

场景四:有延付需求(2 年以上)的融资项目(企业延付),光伏组件出口/EPC 工程

服务产品:中长期险卖贷保单

2018 年 4 月,D 企业与其在 W 国子公司作为共同出口方与 W 国第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署了 W国 200MW 光伏电站项目的总承包合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其中以设备出口为主,中国成分比例为 85%,建设工期 9 个月,EPC 合同金额1.6 亿欧元,其中 15%预付款来源于业主自有资金,另外 85%的进度款由 D 企业为业主提供延付融资,期限 9 年,业主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增设项目全部资产抵押、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电费收入账户质押及财务指标约束等额外担保措施。就该项目,我公司为企业出具了出口卖方信贷保险保单,期限 9 年,政治风险赔比 90%,商业风险赔比 70%。

场景五:EPC 工程+绿地投资+运营

服务产品:海外投资保险

2014 年 7 月,E 企业与 B 国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承诺在该省投资 15 亿美元建设 900 兆瓦的光伏地面电站。根据总体规划,项目将分为三期(各 300 兆瓦),每期三个区块(各 100 兆瓦)进行建设,分成 9 个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建设期为 6 个月,运营期限 25 年,投融资结构为股债 2:8,债务融资部分由 K 银行和 G 银行提供,期限 15 年(宽限期 2年,还款期 13 年)。

就该项目一期的三个区块,我公司分别为 E 企业和融资银行提供了海外投资股权和债权保险,承保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风险,以及违约风险:B 国中央电力采购局(保证)有限公司(代表 B 国配电公司行使购买能源的职能)在购电协议项下的不履行购电并支付电费的义务;省政府在执行协议项下的不履行赔偿支付义务,赔比 95%,保单有效期不超过 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