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通过融资模式突破国际工程
融资瓶颈
近年来,带资承包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受到了境外业主与中国政府的共同关注,其中,出口信贷与项目融资是这一模式的关键融资方式。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众多国内企业开始走向国际市场,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部分国家在应对外部风险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相较于东南亚、欧美等局势稳定的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地缘政治风险相对较高。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以降低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国际工程融资模式
融资方式的背景
在带资承包的国际工程项目中,存在九种不同的融资模式。这些模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国家和项目情况。对于承包商而言,了解和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是降低风险、确保项目成功的重要步骤。
九种融资途径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这一传统且普遍的融资方式,涉及向银行支付一定利率以借用资金。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企业经营发展呈现出严峻趋势。在此背景下,银行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把控愈发严格,使得处于产业链末端的施工企业申请贷款的难度有所增加。
应付账款融资
应付账款融资,即企业通过延迟支付或利用现金折扣提前付款来缓解资金压力。这种融资方式在短期内确实能有效减轻资金支付负担,但并不适宜长期使用。长期违约可能会损害企业信誉,进而影响其持续融资的能力。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涵盖了IPO(首次公开募股)、借壳上市、买壳上市、上市公司配股以及增发等多种形式。这种融资方式常常被视为优质企业的融资利器。然而,根据相关法规,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盈利率和增长水平才能具备股权融资的资格。因此,除了大型且盈利状况良好的施工企业外,其他施工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筹资可能会面临不小的挑战。
债券融资
债券,通常被称作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经过法定程序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这种证券约定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还本付息。由于债券融资主要针对的是公司层面,因此,发行债券对施工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不过,对于大型未上市的建筑企业而言,债券融资无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融资途径。众多大型央企、央企的二级子公司、各省级建工集团、省级城建集团以及知名大型企业都倾向于通过发行债券来进行企业融资。
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这一融合了融资与融物双重功能的创新型金融工具,为中小规模的建筑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选择。其独特之处在于,当面临问题时,出租方有权回收并处理相关标的物,从而降低了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这一特点使得租赁融资成为了中小建筑企业融资的得力助手。
供应链融资
供应链融资,一种以施工企业为核心的集群性融资方式,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供应商和分包单位等主要债务人。其目的在于帮助施工企业缓解特定项目的资金压力。通过核心企业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银行以成员单位为授信主体,依据核心企业对成员单位的合同义务,提供商业票据保贴、银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保贴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信托融资
信托,作为一种信用委托行为,涉及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并由后者以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他们可以通过公开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针对特定项目筹集所需资金。
基金融资
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一种常见的项目融资方式。特别是在PPP项目中,施工企业有机会与这些基金合作,以LP或次优级LP的身份加入项目公司,从而以股东的身份为特定项目筹集资金。同时,他们还遵循合法程序,获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权。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项目所属资产为基础的融资方式。它利用项目资产所产生的独立、可识别的未来收益,如现金流或应收账款,作为金融担保进行抵押。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固定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从而筹集所需资金。
融资模式的优劣势
以上介绍的九种融资方式,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前五种,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应付账款融资、债券融资和租赁融资,都属于公司融资范畴,即这些融资活动主要围绕企业整体进行。而后四种,即供应链融资、信托融资、基金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则更多地被归类为项目融资,它们通常与特定项目或资产相关。
进一步来看,债券融资、租赁融资、供应链融资、信托融资、基金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这些新型融资模式,相较于传统的融资方式,具有其独特之处。随着传统融资模式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这些新型模式正逐渐受到市场的青睐。
融资模式的选择
在面对多样化的融资方式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融资模式。这些因素包括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环境等。通过深入了解各种融资模式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企业将能够更加明智地做出选择,从而实现融资目标与企业整体战略的协同发展。
在探讨了融资模式的多样性和选择因素后,我们转向了核心问题:建筑企业应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其企业层面的融资通常能满足企业或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这类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成本较低的债券融资和租赁融资。而对于综合实力中等的施工企业,仅靠企业层面的融资可能不够,在财务费用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时,可以项目融资为主,通过信托、基金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资金。若实力介于两者之间,或实力强大的施工企业遇到项目业主方资金支付可控、信誉良好的情况,可以考虑采用供应链融资来缓解项目前期采购资金的压力。最后,诚信且经营稳健的施工企业,在项目可靠、营利性高的情况下,可以灵活结合上述两种或多种融资模式进行综合融资。
文化和理念上的差异以及操作惯例上的差异不可忽视。国内外即使是描述股票涨跌所用颜色的意义也不同。大概出于对红色的偏爱,对于股价普遍上扬,我们说“全线飘红”。境外股市如果全线飘红就坏了——红色是下跌的表示。
把国内的投资与运营理念和实践直接搬到国外而“放之四海”,残酷的现实已经告诉我们,其结果不是“而皆准”,而是“都不准”。这不仅体现在投资标的的遴选和价值评判上,在投资后管理上体现得更为突出。
我们先来定性地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重形式、轻目的
矿业投资的目的应该在于赚钱。说来容易,很多投资行为却有意无意之间成了重形式、轻目的的样子工程,似乎满足于“我们在某某国有个什么什么矿”的谈资。如果这当真是投资目的,倒也未尝不可,自己的钱,投资人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只是应该想清楚,这到底是不是你所追求的目的?
重技术、轻经济
投资人基本都明白要有地质、采矿、选矿等方面的技术专家,却常常忽视项目的经济性,似乎以为技术上弄明白了,经济性自然就上去了。现实世界远不是那么回事。技术固然重要,是效益的依托,但只是基础,经济性才是目的。
澳大利亚西澳洲的磁铁矿基本上被中国公司拿下了,即使是在铁矿石价格高位运行之时,澳大利亚本地投资人和国际投资人投的也只是不需要选矿的高品位直运(DSO- Direct Shipping Ore)赤铁矿。那些磁铁矿从技术上说没有问题,要是搬到中国,只要不是落在太偏远的地方,还真是好东西,可在澳大利亚就是算不过账来。拿了磁铁矿矿权的澳大利亚人知道从哪儿找钱——中国!他们曾经成立“磁铁矿联盟”(Magnetite Network),热烈地拥抱中国投资人,很多公司得以在铁矿石市场垮塌之前成功地把那烫手山芋传递到了中国投资人手中。不必政治化,这是纯粹的商业行为。接盘之时,有着各路专家把眼的中国投资人还在纳闷,这也太便宜了吧,澳洲人脑子还真是不大够用。
磁铁矿不是不能做,但要综合考虑采矿、选矿、产品、用工、环保等各方面的条件,尤其关键的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如果看到“遍地是宝,过去捡就是了”,最好多想想。澳大利亚有着高效、开放、成熟专业的全球化的矿业市场和资本市场,匹夫之勇占不了便宜。
国人善谈“战略”,但不能以战略之名掩盖失败的投资。
重关系、轻法律
关系是信任的体现,在哪都重要。但是对于投资行为、光有信任是不够的,法律才是根本保障。在涉及经济利益的时候,关系是很脆弱的。投资行为与投资协议要经得住政府的更迭、合作方股权/股东的变化以及董事会和管理层当事人的变迁。须知一旦出现争议,白纸黑字才是解决争议的依据。
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曾有国内的考察团赴境外考察项目时带上了国内律师。这真是驴唇对不上马嘴。各国,乃至于同一国家各省/州的法律也不尽相同,再聪明的美国律师初到中国面对中国法律也会无所适从。不管到哪,需要咨询的是当地执业律师。
此外,如果说在非洲的很多国家尚有“一张白纸任你画”的机会,在很多其他国家,法律已相当细微而成熟。尤其是在发达国家,草莽英雄的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只凭绿林豪气走不了多远。
做项目与做公司
国内外在项目运作的层面上已有不小的差别,诸如技术标准、工作细到什么程度能做出什么样的判断和结论、对可研的认识等,在公司运作的层面上差别就更大了。而每一个项目都隶属于一家或几家公司,即使是仅仅对项目感兴趣而对项目所属公司不感兴趣,也要面对其公司所面临的诸多问题。
即使是单一项目公司,除了应对项目的技术经济问题以外,也要应对投资者关系、董事会和管理层、融资等非项目层面的问题。上市公司在合规等方面要应对的问题就更多了,而绝大多数矿业公司又在早期都已经上市了。
对境外公司层面运作的生疏,常使国内投资人在并购或参与境外项目上直奔项目而去,忽视了项目所属公司的需求和要解决的问题,而显得一厢情愿。以自己要并表为由便要控股境外上市公司或其旗舰项目,便是这种一厢情愿的具体体现——并表解决了你自己的问题,却给对方带来了麻烦。
一家上市公司或其旗舰项目因被一家未被国际市场充分认可的境外公司控股而失去了决策和经营的控制权,其价值会大打折扣,股票流动性会大幅度降低.成为“低尸股”,后续融资渠道枯竭,发展空间萎缩。最终,退市很可能是无奈的选择。
其实,如果真是看好一家公司或其旗舰项目,不如索性全拿下来。反过来,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无奈地接受被控股的现实,它很可能已经山穷水尽了。
做大与做强
大从来不意味着强。
很多公司都在强调做大、做强,但实际操作上有意无意之间在做大,而未必真的在做强——以并表为投资的必要条件便是这种思维的具体反映。商业银行以资产规模而不是以现金流强度作为贷款的主要考量因素客观上也为做大推波助澜。
如果既能做大,又能做强,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事实上,很多做大是以做弱为代价的。在做大与做强之间选择,为股东利益考虑,当然以做强为上。
以石油公司为例,如果某石油公司有两个油田,简况如下:
甲油田:年产量200万吨,年净现金流3亿美元
乙油田:年产量30万吨,年净现金流-3000万美元
如果以做强为目标,应该停产乙油田,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或等待油价上涨而恢复生产,其结果是公司年产量200万吨,年净现金流3亿美元(略去乙油田的维护费用)。如果乙油田不停产,结果是公司年产量230万吨,年净现金流2.7亿美元,公司从产量而言做大了,但从净现金流的角度看则做弱了。
大当然有大的“好处”,那些大公司的代表,到哪儿都很神气。很多公司会抵挡不住做大的诱惑,而不惜以做弱为代价。
委托国内公司做可研
可行性研究就是技术经济评价。如果说技术的部分还可能有其相通性,经济的部分——投资和成本的测算,境内外差别可能大了去了。
其实,即使是技术的部分,因为各方面的技术标准可能有不小的差异,遵循国内的标准所做的可研在设计、选材、安装、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可行性”很可能有问题。
用当地或者熟悉当地市场的工程公司做可研才是有的放矢。
漫长的决策过程
按自己的决策程序和步调行事,无可厚非。问题是在高效的国际资本市场上,能够容忍你无休止地再等等、再看看、再研究研究、再商量商量,最后还落在你手里的,基本上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对合同的认识
不少外籍人士在国内磕磕绊绊多年后终于悟出了真谛,原来在国内签了合同不是谈判的结束,而是谈判额开始。此后还能且干且谈,合同得不断地变通和勾兑,本来奉为圣典的白纸黑字的效力远不如酒酣耳热之际的推杯换盏。
如果说这是我们商业文化的一部分,倒也无可厚非,在国际上就未必行得通了。合同签订了以后的勾兑和变通和双方之间的事,如果对方不愿意变通,可能就升级为诉讼了。因此,最好在合同谈判期间考虑得周全一些。
国内常觉得国外的合同太过复杂,废话太多。找个好律师好好问问,在普通法体系下,其中的“废话”在诉讼上都是有意义的。
延长产业链
不少公司并购的目的据说是延长产业链。如果这仅仅是外行媒体的报道噱头也就罢了,业内人士实打实地运作起来可要谨慎行事。
产业链并非越长越好。我们天天吃面包,不必自己种小麦;天天喝牛奶,不必自己养头牛。为什么?因为我们在种小麦和养牛方面与业内的行家相比并无优势,或者说,我们种不好小麦、养不好牛。
在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下,传统行业中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划分已极其细微,每一环节均已成为一项独立的业务,进而成为该行业中的一个子行业。如果要延长产业链,应该确保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都得盈利而可以独立存在,否则,非盈利部分是靠盈利部分的补贴而生存的,这不具有可持续性。就矿业行业而言,只有一些战略行业或战略矿种,如果延长产业链可以保持和加强在业内的商业地位,如扩大市场份额、维护产品价格、保障原料供应等,这种延长产业链才有意义。
以钢铁公司为例,如果其业务扩展至其“上游”——铁矿,其矿山应该成为独立的盈利实体而在市场上有竞争力,这种扩展才有意义,否则应该关闭其矿山而从市场上购买铁矿石。炼钢和开铁矿是完全不同的两项业务。拥有自己的矿山是一件好事,但其意义不仅在于保障供应,而在于矿山本身即是一项不错的生意。
对于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划分已经非常细微且竞争激烈的行业来说,延长产业链实质上是一种多元化,而多元化成功的比例并不高。
为国家收购资源
即使是国有企业,这种理念也是错误的。企业的终极目的是追逐利润。矿业投资是一种生意,要当生意来做,而不是搞政治。如果在某一项目或某一项投资上要贯彻政府的战略或意图,该项目或投资应该另当别论而具体安排。
除了有限的“战略矿种”以外,当今世界,资源之争是利润之争,不是矿产品本身之争;是经济利益之争,不是政治利益之争。
无论是矿产资源还是石油资源,对于政府来说可能属于“战略资源”,对于公司来说,不过是业务罢了。
一句话,政府做政府的事,企业做企业的事。
产品运回国内
我们是原油进口大国,到境外找油,运回国内,满足国内需求,这是石油企业原本走出去的“理论基础”之一。矿业企业走出去得晚一些,本也打算亦步亦趋。但这个逻辑不成立。实际执行早已撇开了这个逻辑,这是必然的。
无论是矿业公司还是石油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开拓国际业务是公司发展的必然途径,但其目的是挣钱。
以石油为例,如果选择在南美生产的石油在当地销售较运回国内合算,就地销售便是最好的选择,然后用南美的销售收入在我们周边国家买油以供应国内市场,实现价格套利(arbitrage)。矿产品同理。其附带效应是,增加了石油和矿产品的全球供应量,有助于抑制价格。
获取境外资源,以保障战争环境下的需求,理论上有道理,时间上很难说。须知在战争环境下,原本的政治经济格局会被打乱而重新安排。
投资后管理
投资后管理比投资本身还要重要得多。此时,并购、谈判期间五星级酒店里的觥筹交错已成为过去,面对的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实打实的项目/公司管理。
投资后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乃至部分中级管理人员是难免的。如果是在发达国家做项目,文化差异上的整合是至关重要的。文化差异听起来也许有点虚,其实是很实的事。一件小事就能看出点端倪来,如果在餐厅就餐总是“我们”的人聚在一起、“他们”的人聚在一起,文化上就还有相当的隔阂。这种隔阚会在矿山/公司运营的方方面面体现出来。
领军人物至关重要!如果带头人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不可能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团队,而有能力的人也会逐渐离开,剩下的人基本上就是按月领工资的“磨洋工”。
矿业不是个好做的生意。好的团队不一定挽救得了一个烂矿,差的团队搞垮一个好矿可容易多了。
亏损也要生产
停产与复产都有不小的代价,谨慎评估是必要的。但对于在可以预见的本来没有盈利可能的矿山,消耗着宝贵的资源而亏损生产(负现金流),实在是荒唐。
安全、环保、劳工等问题
国内外在对安全、环保、劳工等问题的认识、法律法规、政府监管、具体操作等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别。即使在欠发达的非洲国家,当地政府、社区和社会公众也有理由把国内公司的作业水平与以加拿大、澳大利亚公司为代表的业界“最佳惯例”(best practice)做比较,并要求与之看齐。
此外,项目所在国欢迎中国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而是解决项目所在国当地的就业问题。成建制地输出全部人马未必现实。
如何通过融资模式突破国际工程融资瓶颈?
总结如下:
通过创新融资模式突破国际工程融资瓶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项目融资模式
采用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方式,以项目资产和未来收益为担保,将风险分散给政府、银行、承包商等多方主体。例如,中国电力国际在哈萨克斯坦的风电项目,通过多边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联合贷款,实现有限追索融资,降低企业风险敞口。
混合融资模式
结合捐赠、优惠贷款、商业融资等多元资金来源,利用多边机构的担保、保险等工具提高项目可行性。如世界银行在加纳的离网太阳能项目,通过优惠贷款、技术援助和捐赠资金结合,吸引私人投资者参与。
资产证券化模式
将境外运营项目的现金流或应收账款证券化,通过发行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例如,科特迪瓦的太阳能项目通过应收账款证券化,提前盘活资金,缓解现金流压力。
供应链融资模式
以核心企业为中心,整合上下游资源,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等方式为供应商提供融资,保障原材料供应和供应链稳定。如东南亚化工项目中,核心企业通过银行合作为供应商融资,优化资金流动。
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融资
针对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项目,申请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专属融资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并提升项目吸引力。例如,风电项目通过绿色债券融资,获得更低利率支持。
融资租赁模式
与租赁公司合作,通过租赁设备解决大型施工设备购置资金问题,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适用于设备需求大、资金紧张的项目。
国际保理与应收账款融资
借助中国信保的特险保单,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银行,实现融资出表,优化资产负债表。如工程承包企业通过无追索权国际保理,提前回收资金,降低风险。
通过以上融资模式的创新与组合,可有效突破国际工程融资瓶颈,降低风险、优化资金结构,提升项目可行性和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