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工程总承包(EPC)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1. EPC政策指引

2016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文件,要求“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

2016年5月,国家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文件,要求“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微信图片_20180920072217.jpg

2. EPC衍生模式

EPC的衍生模式比较多,笔者简要介绍一下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模式。

(一)F+EPC

F+EPC模式是应业主及市场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F为融资投资,F+EPC为融资 EPC,须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该模式是未来国际工程发展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向。

F+EPC模式是根据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场的需求而被派生出的一种新型模式。F代表融资投资,F+EPC就是融资 EPC。主要是指工程承包方协助业主单位解决全部或部分融资需求。

F+EPC合作模式整合项目融资与承发包环节,在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问题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设计的核心作用。在源头上对项目整体进行方案优化,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在融资、项目管理和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顺利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2017年2月,三峡库区巴东县城长江干流库岸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就是采用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F+EPC)模式,总投资额20.99亿元,工期4年。

(二)F+EPC+O

F为融资投资,O为运营,F+EPC+O为融资+EPC+运营。

是指由项目承包者在提供融资并建设的基础上,加上运营环节。

2016年,中国电建集团与孟加拉国的100兆瓦重油发电工程项目,就采用的F+EPC+O合作模式。

(三)PPP+EPC

在当前的大部分PPP项目中,有许多是没有建设施工背景的企业(大部分以金融企业为主)进入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这些金融企业在资本筹集方面的优势不言自明,但在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经验却存在明显的劣势。因此,金融企业必须与具体施工方合作,完成这些PPP项目。PPP+EPC模式的表现形式是整体项目按照PPP模式运作、项目建设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结合。在这种大背景下,“PPP+EPC”模式很自然的衍生出来。

“PPP+EPC”的表现模式与PPP很相似,目前应用广泛的就是目前应用最多的就是BOT+EPC模式。

PPP+EPC模式下社会资本方不仅可以作为PPP项目的合作伙伴,同时也会依法成为项目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商。根据财政部在2016年发布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 )文件,第九条“简政放权释放市场主体潜力”中明确表示:“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这也就是通常讲的PPP项目“两标并一标”。

3. 结语

EPC的各种衍生模式的出现,一方面是与国家目前EPC的政策环境有效结合,另一方面也是对当前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一种补充和巩固。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和建设模式,EPC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对其予以指导和规范,更好的推动EPC模式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