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海外项目市场的不断拓展,中资建筑类企业在中东的经营情况,目前都面临着大面积经营结果不善,特别是负责实体施工的分包企业亏损项目所占比例较大,有些地区的项目甚至是全军覆没。现从中东地区项目不同于其他地区项目的特点分析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此类风险。

一、中东地区项目存在的风险

中资企业在中东地区施工的项目大都面临效益低下甚至大面积亏损的境况,有的项目甚至亏损百分之五十之多。本人作为二局海外事业部的一名员工,目前在二局卡塔尔供水管线项目工作。站在个人的角度结合目前所在项目的情况来看待这个问题,觉得产生这个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自然条件恶劣

以卡塔尔为例,每年3月到5月期间气温基本在37度左右,5月到10月期间气温基本接近50度,10月至次年3月期间气温能够降低一些,但最高气温也在28度至37度之间。另外,由于卡塔尔工地所在地大都是戈壁滩,地面沙土属盐碱性,气候潮湿,对施工机械设备损耗极大。在这样的环境下人力劳动效率也很低,导致直接、间接成本增大,给项目的施工组织带来很大困难。同时也给施工队伍的稳定造成影响。另外当地劳工均来自周边邻国,劳工签证管理严格,引进劳工周期较长,不少工人到达工地后很难适应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管理队伍和劳务队伍总处于流动状态,这给项目的实施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二)中东项目业主监理“高标准、高要求”

大家普遍认为中东项目业主监理要求标准高,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所谓的业主建立要求标准高,并不是业主通过合同规定了一个高标准的要求红线。在卡塔尔业主执行的并非FIDIC条款,而是在FIDIC基础上对其中业主不利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保留了合同规定高标准的同时,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提高该标准或者要求增加额外的工作量。而且合同中规定不明确的项目,监理都是参照最高标准最为底线要求项目执行。标准高往往不可怕,可怕的是把高标准当成最低标准,并且对该标准经常性向上浮动的区执行,且没有上限,在项目的日常施工中此类情况屡见不鲜。

(三)项目工期拖延严重

中东地区的项目几乎没有不延期的,这是大家普遍对中东项目的认识之一。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却明确了对于合理的工程延期申请,业主只批复工期,没有任何费用补偿。以卡塔尔管线项目为例,项目原工期一年八个月,截止目前项目申请并取得批复得工期为三年三个月。然而在全线共七个标段、五家承包商中,我们项目负责的标段施工进度一直处于全线第一名。只能说明全线七个标段都面临延期,有的甚至面临工期超期罚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能说明项目延期仅仅是施工方的组织不力等原因所致。在中东地区项目工期延期属于普遍现象。

(四)工程款支付拖延

卡塔尔主要依靠天然气、石油资源的出口而取得经济收入,这样其国家支付工程款的能力受到国际市场大环境的影响就很大,如果以上资源的国际市场价格下滑较大,其对工程进度款的资金支付也会相应受到影响。无论是何种原因,进度款不能按时到位就会使施工企业进退两难:如果继续施工,施工企业就要自己垫付工程款,增加企业的施工成本,增加了施工项目的风险程度。如本人所在项目为例:卡塔尔管线项目在2015年国际原油价格下降的影响下,卡塔尔财政部在9月前就出现当年财政赤字,难以支付后续工程款,直至来年3月份才开始支付工程款。项目不得已处于半停工状态,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最后项目不得不通过窗口单位取得临时借款,但同时也要承担不少财务费用。

(五)合作双方权责关系不明晰

目前在海外的施工项目基本都是集团大部分局级单位与集团内部窗口单位合作,分包施工的单位负责具体施工,窗口单位负责开发管理工作。毕竟双方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相互的立场角度也都不同,涉及到利益争议时甚至是对立面的。在具体项目实施合作过程中,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往往大于权利与收益。

二、如何规避该类风险

(一)由于中东区域不像国内施工队伍发展非常成熟,除了特殊作业或者必须由专业分包公司才能完成的分项项目,其余常规项目工作应由施工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完成。由于当地劳动效率低下,管理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成本大额增加。如果实行大面积分包施工的模式,不少分包单位规模很小,管理也跟不上,人员管理水平也是参差不齐,一旦发生纠纷会导致项目成本压力剧增,且存在合同纠纷风险。

(二)卡塔尔百分之九十人口为外来人口,当地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较为严格,项目需要引进邻国譬如尼泊尔、孟加拉等国的劳工需要周期较长。同时外籍劳工引进以后面临一定比例的淘汰、工作时间确定、基本工资标准高低、带薪休假待遇等等问题。对于海外项目所在地,我们属于外来者,刚刚进入的时候往往对该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无所知,一旦发生类似纠纷,将会给项目带来不仅是财力物力方面的耗费,也会对项目正常生产施工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前预防上面,项目要提前了解学习当地劳工法,根据劳工法的条款,提前做好出现劳工纠纷的风险。

(三)中东地区大多数物资设备都需要从国外进口,设备、物资的价格相比国内要高出许多,不少设备租赁市场处于卖方市场。特别是一些非常规的机械设备租金价格是国内的好几倍。在这种情况下应充分调动项目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挥积极能动性,鼓励通过改变施工方案、自主创新改造施工设备的方式来降低项目的直接施工成本。在这一方面本人所在的卡塔尔供水管线项目就通过鼓励大家创新改造了长臂挖机、管道包裹机等非常规机械设备,其中自制包裹机的成本仅仅不到购买包裹机价格的二十分之一,为项目节约了不少成本。

(四)中东地区国家大都属于君主专制政体国家,在这样的国家往往一个皇室家族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一个项目的成败。而且大都实行保人制度,也就是外资企业来本国投资,必须找一名本国公民作为保人。通过与我们邻近的标段的交流,我们发现一个合格的公司保人对公司在当地经营发展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与各个方面的部门、人员打交道,其中不乏一些为了私利故意设卡阻挠正常程序的事情。施工单位应与窗口单位紧密协作,加强与当地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窗口单位本在这方面就处于优势地位,更应加强对这方面的沟通协调。如果能够取得有能力的保人或者业主的支持,将会大大降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碰到的种种困难。

(五)项目在前期投标阶段负责施工的企业,应适当考虑增加项目延期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因延期导致项目增加的各种费用都是有负责施工的企业承担,对于本来期望利润就很少的施工分包企业就更是雪上加霜。由于中东地区的项目,业主处于强势地位,霸王合同条款较多,即使是业主原因导致的项目延期,业主业也只是批复工期延长,不对项目进行超期罚款。

中东的业主执行非FIDIC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十分苛刻。如卡塔尔项目很多技术规范中没有明确的技术指标,仅注明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执行,而监理工程师为维护业主利益在实施中往往提出最高标准要求或超标准要求,给项目实施造成困难和成本压力,再如卡塔尔供水项目一般合同条款12款19条规定:“即使有任与本合同不符的情况,业主都不承担任何由于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

这条基本规定业主在任何时候支付,任何条件下支付都没有过错和成本。现实是业主经常迟付款数月,给项目的资金使用造成很大困难,影响项目实施。再如合同的第14条16款规定:“由于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工期的延长,承包人都不能申请任何额外费用”。而中东项目延期是经常存在的,也意味着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而我们要承担延期期间的管理费用,从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几乎没有不延期的项目。

(六)为了均衡合作双方利益,促进集团在该地区的市场持续性发展,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集团内部不同企业之间合作经营项目的过程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应结合中东地区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双方将要面对的责任和风险,按照收益与风险对等的原则进行合同签订,在实际的合作过程中,也应该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避免出现因立场不同而出现的工作过程中相互掣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