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电协议发展近况与应用示例

企业购电协议(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企业PPA”)通常是指电力批发市场中的中长期购电协议,即买方(承购方,如售电公司、企业电力用户等)和发电商(如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商、独立发电商、投资者等)之间以预先商定的价格和时间签订的购买电力的合同。这样的双边协议为不同主体之间的电力购售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可能性,也为可再生能源电站深度参与电力市场竞争提供了空间,协议双方可以根据PPA协议来管理现有可再生能源供需及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亦能够降低可再生能源交付价格的不确定性,为市场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企业现金流入的预期提供了合理保证,提升可再生能源项目/企业的可融资性(bankability),并为协议双方/三方提供了管理价格波动风险的工具。

出于双碳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考量,在电力市场运行经验成熟的国家,无补贴可再生能源的企业PPA模式近年来发展迅速。2021年全球年度新增企业购电协议约31.2GW,其中,美国签署了约17GW的企业购电协议;欧洲是第二大企业PPA市场(如图表1和图表2所示),以西班牙(利用丰富的太阳能)和北欧国家为首,推动了北海、地中海、黑海等地的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可再生能源咨询公司Pexapark发布的《2022年欧洲PPA市场展望》报告中还显示,随着 "巨型买家 "继续崛起,企业PPA首次远超欧洲公用事业项目PPA:2021年公布的企业PPA合同为6.5GW,公用事业PPA合同为4.6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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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覆盖可再生能源全生命周期的长期购电协议与上述欧美的企业可再生能源PPA模式十分类似。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后启动的首次绿色电力交易,交易以双边协商为主;2021年4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同年6月,巴斯夫就与华润电力达成了该规则下的首笔交易,并在2022年分别与博枫资管签署了可再生能源供电协议:根据协议,博枫将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建造一座可再生能源发电站,包括光伏发电、风电及配套储能3种能源类别。该电站所发电力将以固定电价的形式售出,并满足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也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市场上首个固定价格的长期交易协议。

如上所述,虽然巴斯夫在国内的案例并未在我国电力市场中常态化展开,但在电力市场运行经验成熟的国家,无补贴可再生能源的企业PPA近年来发展迅速;随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和可再生能源政府补贴的逐步退出,企业PPA模式对于未来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与发展将提供更多可行的支持。鉴于此,本文将研究海外长期企业PPA的类型和近期我国企业PPA的发展特点,并对海外不同企业PPA模式和定价进行比较分析,为我国未来中长期企业PPA和电力市场参与者提供参考。

近年购电协议的主要类别

全球电力市场中,有许多种不同类型的企业PPA结构,这些具体结构取决于相关电力市场的监管设计、企业买方战略和电力生产商的供应能力。根据可再生能源交割方式的不同,企业PPA可以划分为实物购电协议和金融购电协议:

  • 实物购电协议

实物购电协议(Physical PPA,“实物PPA”)是指特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卖方)与企业用户(买方)购买电力和相关可再生能源证书(如,美国REC)的合约。实物PPA通常是10至20年的协议,约定了双方之间可再生电力销售的所有商业条款,包括项目何时开始商业运营、电力交付时间表、交付不足的罚款、付款条款和终止条件等。该类PPA中的项目可能位于用电方所在地的场所,也可能需要通过电网将电力输送给用电方。

在实物PPA中,用电方也可以与第三方卖家签订长期购电协议,第三方卖家同意在企业所在地投建或是在场外建造、维护和运营可再生能源系统;通常企业买方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内以固定价格购买电力,卖家承担与拥有和可再生能源运维系统相关的风险。在合同期限结束时,许多含有发电设施系统的实物PPA为企业买方提供了签署新协议或以公允市场价格直接购买该电力设施系统的机会。通过这种约定方式,一些买方既可以通过实物PPA节约成本,还可以得益于最终获得该电力设施的所有权。

在美国和欧洲电力市场,通常实物PPA价格和结算独立于批发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认为具有电力供应和持续成本的优势。此外,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IAS 37)关于准备金、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待执行合同,资产负债表上不对该类合同进行确认。

  • 金融购电协议/财务购电协议

金融购电协议(Financial PPA,“金融PPA”)是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卖方)和企业用户(买方)之间的一种财务安排,使双方能够对冲电力市场的价格波动。与实物PPA不同,该合约不涉及实物交割;对于用电需求,企业买方需要单独从电力市场安排购买实物电力。金融PPA通常是以差价合约或固定浮动互换合约(Fixed-for-floating Swap)的形式,例如:卖方和买方商定每千瓦时的“执行价格”,此后,执行价格和批发市场价格之间的任何货币差额在双方之间进行互换,使得净卖方总是收到其电力销售的执行价格,但双方不会交割电力。假设双方以10美分/kWh的执行价格签订金融PPA,当批发价格高于10美分/kWh时,发电方欠买方差额;当批发价格低于10美分/kWh时,买方欠发电方差额。在每个结算期结束时,买方通常每月从发电方收到(或发送给)执行价格和批发市场价格之间的每千瓦时净价格差额。

虚拟购电协议(Virtual PPA,“VPPA”)是金融PPA的一种类型,通常是差价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的形式,属于金融衍生品合约。作为美国最常见的企业PPA模式,由于实施相对简单,并且这种结构适合通过跨境PPA进行跨市场交易,因此在欧洲亦越来越多地使用。

在一些不允许买卖实物PPA的监管地区,金融PPA是企业一种创新和有效的采购选择,也可作为企业的一种对冲安排,为买家的用电提供成本可预测性,并通过向项目开发商提供收入可预测的长期合同来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增长,是吸引项目融资和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下,这一类型的合约在会计处理方面通常不太有利,被视为衍生合同,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上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下,可以避免按照衍生合约进行会计处理,因此比较利于与项目所在地和电力负荷中心脱钩的VPPA。

不同购电协议的实践示例

  • 美国市场

在美国,由于各个州管制的程度参差不齐,电力市场相对复杂且分散,只有七个独立的系统运营商代表(ISOs)拥有具有竞争力的批发市场和具备流动性的交易中心,企业PPA可以更容易满足电力市场所需;西北部、西南部和东南部19个地区仍受到全面监管。大多数企业PPA(尤其是VPPA)都在ISOs所运营的ERCOT、SPP、MISO和PJM电力市场。VPPA在美国比实物PPA更常见。

  • 英国市场

英国电力市场覆盖了除北爱尔兰以外的整个英国,除输电和配电外,市场已解除管制,既有实物市场,也有远期(金融)市场。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影响,实物PPA最为常见。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机制不断调整,跨区域绿电和绿证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因此VPPA也在不断增加。发电方通常在VPPA中承担平衡成本,而购电方在实物PPA中承担平衡成本。通常情况下,企业PPA的结算是在英国的日前市场(英国电力市场中流动性最强的市场)。

  • 西班牙市场

MIBEL是伊比利亚电力市场;OMI(伊比利亚市场运营商)管理整个伊比利亚半岛的整个市场(包括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西班牙市场于1998年解除管制,并于2007年与葡萄牙市场整合,2019年和2020年,欧洲签署了180份可再生能源的企业PPA,其中西班牙占32%。同英国市场类似,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影响,实物PPA最为常见。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机制不断调整,加上泛欧跨境PPA的市场需求,VPPA也在不断增加。通常情况下,PPA的结算是在日前市场(流动性最强的市场)。

企业PPA在不同电力市场的应用示例

在不同的监管环境和电力市场结构下,企业PPA被视为是电价的“控制工具”或“绿色对冲”工具,无论是从物理权力转移还是纯粹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形式。

  • VPPA在澳大利亚电力市场中的应用

澳大利亚电力市场中主要有两种VPPA:固定价格VPPA和变动价格VPPA(通常部分为固定价格,部分以批发市场现货价格)。这些合约主要是针对特定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部分电力和LGC(绿证),但购买方不直接从发电方购买电力,而是从售电商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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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固定价格VPPA中(如图标3所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方和购电企业同意将以固定价格(由企业买方向电力生产方支付)与现货价格(由电力生产方收到并支付给企业买方)进行互换,以获取PPA下签订的一定产量以及与PPA相关的L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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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价格VPPA通常是企业为了管理固定价格VPPA中的现货价格风险,企业可以通过支付部分零售合同的现货价格将部分风险转移给零售商(通常标准的零售合同期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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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类合约安排下,如果电力现货价格高,企业将享受能源成本的节约;如果现货价格低于企业PPA中商定的固定价格,企业最终可能会为其电力支付比其他情况下更多的费用。此外,在变动价格VPPA下,如果项目的发电状况与企业的负荷状况不一致,企业将承担现货价格风险;同时,零售商的参与增加了额外的复杂性,例如,如果零售商破产,最终零售商没有义务承担企业PPA项下的义务。若该类PPA用于项目融资,债权人和股权投资者需要从长远角度看待零售商在该类PPA项下的权责。

另一方面,虽然该类VPPA合约安排相对简单,但由于该类合约的衍生属性,可能受国际掉期和衍生品协会主协议(ISDA协议)的管辖,也可能会触发澳大利亚监管机构对企业AFSL(Australian Financial Services Licence,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的监管要求。

  • 实物购电协议—嵌套式PPA(Sleeved PPA)在电力市场中的应用

最常见的实物PPA是用电方直接与发电方签订长期的双边购电协议,在这种合约类型下,用电企业需要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在一些电力市场的实物PPA中引入了第三方(如售电企业,公共事业Utility(如电网公司)),由第三方与发电(项目)企业签订购电协议,再将绿电传导给用电方,这种类型的PPA一般被称为Sleeved P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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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ved PPA主要是由上述的第三方推动合约安排。例如,项目所有者和第三方就项目产生的电力和绿证签订CfD,作为支付基于项目产出按照固定价格计算的回报,第三方收到基于项目产出的现货价格;与此同时,第三方与企业用户签订了零售合约且该合约需反映了CfD的相同条款。根据企业用户对价格确定性的偏好,企业用户可以选择向第三方支付“捆绑式PPA价格”(包括电价部分和LGC价格部分的价格)或基于市场的电价;第三方从项目中获得绿证,以支付企业的绿证责任(尽管第三方可能会为此收取一定费用,也就是sleeving fee).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类合约安排下,第三方通常需要向企业用户收取PPA协议的费用,但如果第三方破产,通常第三方式是没有义务履行企业用户的PPA;另一方面,企业用户为了履行“捆绑式PPA价格”下的付款义务,在一些项目中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付款担保。

未来两期我们将介绍近年来购电协议的定价结构与应用示例、对于不同市场参与者(如用电企业、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等)的适用性,以及对于我国企业购电协议发展现状的启示和建议。欢迎继续关注。

文献参考

  • 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 Pricing structures for corporate renewable PPAs (2022), cite from: https://www.wbcsd.org/

  • BloombergNEF (9th Feb 2023), Corporations Brush Aside Energy Crisis, Buy Record Clean Power, cite from: https://about.bnef.com/blog/corporations-brush-aside-energy-crisis-buy-record-clean-power/

  • WWF (2021), Green Hedging: A Guide To Structuring Corporate Renewable PPAs, Baker McKenzie

  • Jens Juergens (2022), Comparison of fixed-price PPA with an OTC hedging strategy, Managing Position Risk, cite from: https://pexapark.com/blog/managing-position-risk/

  • 湛江日报(2022), 2021年累计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约60亿千瓦时, cite from: 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zhanjiang.gov.cn/yaowen/content/post_1664002.html

  • 巴斯夫中国官网(2022), 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电进程, cite from: https://www.basf.com/cn/zh/media/newsreleases/cn/2022/03/BASF_to_accelerate_supply_of_renewable_electricity_to_its_Zhanjiang_Verbund_site.html

作者:何琳

单位:中国华能产业金融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