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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节约篇幅,文中对所有引用的英文只做示意翻译。

第一部分 前言

国际工程项目因其履约时间长,项目所在国经济通胀/缩、材料设备价格涨/跌的几率大,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对于投资人)增加或项目收入(对于承包商)减少的风险较大。国际工程投资人/承包商应在投标和履约过程中研究商务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价格调整相关条款,分析其是否能对冲由于物价波动所可能导致的项目投资增加/项目收入减少的风险,从而设置相应的调价机制/采取相应的投标报价策略、在履约过程中更好地利用该机制增加收入。

本文将通过研究常用国际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中价格调整相关条款规定及实际案例相关条款规定,对国际工程调价机制做深入分析,阐明在国际工程执行过程中如何使用好调价机制对冲价格波动的风险(主要站在承包商的角度)。

第二部分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价格调整的商务合同条件

1. 菲迪克中的规定

以下1.1~1.4分别列举了1999版和2017版的银皮书和黄皮书关于由于成本波动所应进行的价格调整“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s”。从中可以看出,虽然菲迪克的每个版本都列出了关于材料设备价格波动的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但最终是否采用这些条款菲迪克建议以特殊合同条件(99版银皮书和2017版银皮书)、投标书附录(99版黄皮书)、或合同(2017版黄皮书,“If Schedule(s) of cost indexation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为准。

所以承包商一定要仔细审查组成合同的各部分文件,分析合同是否具有调价机制可以覆盖劳动力和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风险。

1.1 菲迪克银皮书1999版规定如下:

13.8 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

If the Contract Price is to be adjusted for rises or falls in the cost of labour, Goods and other inputs to the Works, the adjustments shall be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in the Particular Conditions.

当合同价格要根据劳动力、货物、以及工程的其他投入的成本的升降进行调整时,应按照专用条件的规定进行计算。

1.2 菲迪克黄皮书1999版规定如下:

13.8 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

In this Sub-Clause, "table of adjustment data" means the completed table of adjustment data included in the Appendix to Tender. If there is no such table of adjustment data, this Sub-Clause shall not apply.

If this Sub-Clause applies, the amounts payable to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adjusted for rises or falls in the cost of labour, Goods and other inputs to the Works, by the addition or deduction of the amounts determined by the formulae prescribed in this Sub-Clause.

Pn= a+b(Ln/Lo)+ c(En/Eo)+ d(Mn/Mo)+ ......

在本条款中,“调整数据表”是指包含在投标书附录中的完整调价数据表。如果投标书附录不包含此类数据表,则本条款不适合。

如果本条款适合,则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款项应按本条款规定的公式、对劳动力和材料设备的涨跌进行调整。

Pn= a+b(Ln/Lo)+ c(En/Eo)+ d(Mn/Mo)+ ......

1.3 菲迪克银皮书2017版规定如下:

13.7 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

If there are no schedule(s) of cost indexation in the Particular Conditions, this Sub-Clause shall not apply.

The amounts payable to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adjusted for rises or falls in the cost of labour, Goods and other inputs to the Works, by the addition or deduction of the amounts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hedule(s) of cost indexation in the Particular Conditions.

如果在专用条款不包含成本指数化的规定,则本条款不适用。

对承包商的支付应根据特殊合同条件中成本指数化清单的规定针对劳动力和材料的涨跌进行调整。

1.4 菲迪克黄皮书2017版规定如下:

13.7 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

If Schedule(s) of cost indexation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this Sub-Clause shall not apply.

The amounts payable to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adjusted for rises or falls in the cost of labour, Goods and other inputs to the Works, by the addition or deduction of the amounts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hedule(s) of cost indexation.

如果在专用条款不包含成本指数化的规定,则本条款不适用。

对承包商的支付应根据成本指数化清单的规定针对劳动力和材料的涨跌进行调整。

2. NEC中的相关规定

以NEC 3 ECC为例,在SECONDARY OPTION CLAUSES(次级选项条款)的OPTION X1(选项X1):Price adjustment for inflation (used only with Options A, B, C and D)(针对通胀的价格调整,近用于选项A、B、C和D)中规定了基本条款(X1.1),分别对基期指数(B)、编制期指数(L),价格调整因子的计算方法做出了建议,还对价格调整因子(X1.2),补偿事件(X1.3),价格调整选项A和B(X1.4),价格调整选项C和D(X1.5)做出了解释。其调价机制与菲迪克黄皮书1999版13.8款的公式基本类似。

3. 对合同示范文本中价格调整相关条款的分析

3.1 FIDIC各版本的规定

从以上列举的FIDIC合同示范文本的价格调整相关条款可以看出,FIDIC合同文本中,仅99版黄皮书给出了参考公式。其他颜色或其他版本的FIDIC将具体规定指向了特殊合同条件。

3.2 FIDIC规定的通用调价公式

FIDIC1999版黄皮书13.8规定的公式如下:

Pn= a+b(Ln/Lo)+ c(En/Eo)+ d(Mn/Mo)+ ......

公式中,“Pn”是调整系数;“a” 为固定系数,表示合同付款中不予调整的权重; “b”,"c","d”等是相关调整数据表中列出的、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各成本要素在价格调整系数中所占权重;可表示劳动力、设备和材料等成本因素;“Ln”,”En”,”Mn”等是第n 期支付期间的现行成本指数或参考价格,用相应支付货币表示;“Lo”,”Eo”,”Mo”等是适用于基准日期时相关成本因素的,基准成本指数或参考价格,用相应支付货币表示。

第三部分 实际案例中调差相关合同规定

成本指数是指报告期的实际总成本与按基期成本计算的报告期总成本的比率。它能综合反映产品成本的变动程度。 一般采用项目所在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种材料的价格指数。指数调差顾名思义,是按照期中付款当期各调价因子的价格指数与base date(基准日)当月价值指数的比值,即产品成本的变动值,对合同付款进行调整。

信息价调差是按照报告期,也就是申请计价的当期的材料信息价格与基准日期所在时间的材料价格的变动程度来对合同付款进行调整。虽然上述3.2通用调价公式也适用信息价调差,但从目前作者所接触的项目来看,鲜见按信息价格调差的国际工程实际案例。目前为止,仅遇到过两个以信息价调差的项目,按合同价的20%~30%的权重以铜价调差。其中一个项目即为以下“第三部分 实际案例中调差相关合同规定”中第二个案例“新加坡南北公路项目(N153)”。

第三部分以几个现汇项目较多的典型国家和地区、典型项目项目以及几个一带一路典型议标项目作为分析对象,了解一般情况下,现汇项目业主在合同条件中如何规定调差的商务合同条款、并了解议标项目关于调差的谈判结果,从而研究如何在实际操作中,根据这些案例的经验,采取相对应的投标策略或谈判策略,充分对冲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1.按指数调整的情形– 以色列特拉维夫轻轨红线项目

1.1 项目简况

以色列特拉维夫轻轨红线项目(以下简称以色列项目)线路长23公里。其中地面线长约11km,地下段12km,车站23座。工程范围包括铺轨、通信、供电、车辆段设备、建筑物机电安装等的设计、施工安装、试验调试、备品备件、缺陷责任期。EPC工期为42个月。

1.2 合同文件中关于调差的规定

合同中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可由以色列当地币谢克尔、欧元和美元三个币种组成,每个币种都有其特有的调价因子和权重。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已设置好调价因子,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每个因子所占权重。

对于本地币谢克尔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包括以色列CPI, 以色列劳工价格指数及居民房屋价格指数,如下图1.2.1 以色列项目谢克尔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及权重的设置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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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1 以色列项目谢克尔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及权重的设置

对于欧元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包括HCIP(Harmonized Index of Consumer Prices,指欧盟地区调和消费者指数), 欧盟劳工价格指数、欧盟通信及电气系统指数及欧盟电气化价格指数,如下图1.2.2 以色列项目欧元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及权重的设置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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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2 以色列项目欧元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及权重的设置

对于美元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包括美国的CPI,美国劳工价格指数、美国通信及电气系统指数、美国电气化价格指数及美国钢材指数,如下图1.2.3 以色列项目美元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及权重的设置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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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3 以色列项目美元付款部分调价因子及权重的设置

2. 按信息价调整的情形- 新加坡南北公路项目

2.1 项目简况

南北走廊(NSC)是一条21.5公里长的高速公路,包括约8.8km的高架桥、400m的平面道路和12.3km的地下隧道,以及多个坡道和五(5)座设施建筑。工程范围包括南北走廊(NSC)设施建筑、隧道和相关区域的供电系统的供货、安装、测试和调试。项目工期为4年。

2.2 合同文件中关于调差的规定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合同价格在付款时按以下公式调整:

??=[0.7×??]+[0.3×??×???/???]

Where其中

Po is the Tender Price (before price adjustment) stated in the Price Summary of Price Schedules and shall be used in the evaluation for award.

Po是价格文件中列出的投标报价(价格调整前),该投标报价是用于评标的价格。

Pf is the adjusted Tender Price (after price adjust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bove formula.

Pf是投标报价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的价格。

Cuf is the monthly average settlement price (US$/tonne) for ‘Copper Grade A’ in the month of contract award as published on the London Metal Exchange website.

Cuf是伦敦金属交易网上发布的、授标当月”A级铜“的平均结算价格(美元/吨)。

Cuo is the monthly average settlement price (US$/tonne) for ‘Copper Grade A’ for the last 2nd month preceding (x-2 months) the month of tender closing date (x month) as published on the London Metal Exchange website.

Cuo是伦敦金属交易网上发布的、结标前倒数第二个月”A级铜“的平均结算价格(美元/吨)。

3. 调差中含有汇率调整的情形 – 土耳其伊兹密尔轻轨项目

从FIDIC的调差条款及通用调差公式可以看出,其调差机制仅针对价格上涨。但是作者曾经遇到过一个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贷款的项目 - 土耳其伊兹密尔轻轨项目(以下简称土耳其项目),其调价因子包括欧元对土耳其里拉的汇率。

3.1 项目简介

伊兹密尔轻轨线路长度共计19.5公里, 包括13.5公里的正线及6公里隧道, 含11座车站, 1个车辆段。工程范围包括该项目所有专业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及实验调试。

3.2 合同文件中关于调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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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1 土耳其伊兹密尔项目调差机制

从上图可以看出,业主在合同中规定,1)该项目的指数来源为土耳其指数;2)土耳其指数为100的年份在2003年;3)调价因子可包括 C:非金属类矿产,D:金属,I:CPI(居民消费指数),Y: 焦炭或精炼石油。

每个因子所占权重由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填写。

4.不予调整的情形- 新加坡跨岛线接触网项目CR159

在现汇项目中,也不乏有规定针对价格上涨不予调差的项目,比如新加坡跨岛线轻轨系统接触网项目。

4.1 项目简况

新加坡跨岛线总长约60公里,共含27个车站,2个车辆段,工程范围包括该线路1500V刚性悬挂接触网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试验调试。

4.2 合同文件中关于调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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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到“在承包商履约期间,不对承包商的投标报价由于劳动力或材料的价格变动导致的成本上升或下降进行调整”。

这种情形在马来西亚的项目中最为常见,通常不予调整的情形,业主会在价格条款中加上“fixed lump sum“的字样。以马来西亚吉隆坡地铁三号线项目的合同条件规定,不仅不对成本波动进行调整,也不对量差(一般土建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对量差进行调整的情形比较多)和汇率波动进行调整(现汇项目中,业主一般都不对汇率波动进行调整,仅在合同条件中规定报价币种、评标币种及业主付款币种,承包商应自行考虑如何进行收支币种的匹配,尽量减少错币支付,从而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请参见汇率波动对国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马来西亚吉隆坡地铁3号线中关于价格调整的规定:

66.2 Unless otherwise expressly provided, the Contract Sum is a fixed price lump sum and shall not be subject to adjustment or recalculation should the actual quantities of the works, goods or materials supplied vary from any estimates used by the Civil Main Contractor in the calculation of the Contract Sum and which may be set out in the Contract Sum Analysis or the Contract Schedule of Rates.

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格应为固定总价,不随工程的实际数量进行调整。

66.5 Unless otherwise expressly provided in these Conditions, the Contract Sum shall not be subject to adjustment or recalculation in the event that:

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格不随以下事件进行调整:

(a) the Civil Main Contractor has any increase or decrease in costs arising from any price escalation of labour, works, goods or materials that is required for the Execution for the Works regardless the cause of such escalation and whether it is Reasonably Foreseeable; and/or

劳动力、工程、货物或材料的上涨;

(b) the Civil Main Contractor has any increase or decrease in costs arising from the fluctuation of currencies where the works, goods or materials required for the Execution of the Works may be purchased or executed regardless the cause of such fluctuation and whether it is Reasonably Foreseeable.

执行货币的波动。

5. 现汇项目实际案例关于调差具体规定的总结

从本文第二部分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价格调整的商务合同条件 3.1 FIDIC各版本的规定 介绍的通用调差公式可以看出,菲迪克建议的调差因子为劳动力、设备和材料。而从第三部分 实际案例中调差相关合同规定 列举的实际案例来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业主列举的可调差因子并不局限于劳动力、设备和材料,还有比如CPI、油、房屋、电气系统或电气化系统等。该如何分析和分配这些因子的权重,在以下第四部分做出分析。

第四部分 如何利用合同中的调差机制对冲成本上升/下降的风险

1. 作为承包商应如何理解并使用调差机制

1.1 理解合同中的调差机制

如FIDIC 黄皮书13.8 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 中所述“the amounts payable to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adjusted for rises or falls in the cost of labour, Goods and other inputs to the Works, by the addition or deduction of the amounts determined by the formulae prescribed in this Sub-Clause.”(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应根据劳动力、材料设备及其他工程成本因素的涨跌二进行调整,调整幅度根据调价公式计算的增减额来确定)。

1.1.1理解调价机制的用途

使用调价机制,首先要理解的是调价机制是用于对冲劳动力及材料设备等的涨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的风险。曾经遇到过比较奇特的案例,在某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决策人没有充分理解调价机制的作用,误以为该公式用来对冲汇率波动的风险,且判断汇率的趋势对承包商有利,从而放弃填写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商填写的调价表,导致项目中标后,无论人力和材料如何涨跌都不能参与调价。

1.1.2 理解调价机制既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

其次要理解调价并非单纯地调增,若是遇到各调价因子的综合指数小于1时,也会出现调减。因此,要充分利用调价机制应对于各调价因子的价格趋势做充分深入地研究。

1.2 确定有利用规避风险的调价因子

在一些议标项目,业主往往委托承包商(有时也兼具投资人)来确定调价因子,或者在投资项目中,投资人自行设计或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设计调价机制,在EPC招标文件中提供调价因子。若以上述两种身份实施项目,调价因子的确定范围会比较宽泛,造价人员/造价咨询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工程经济知识以及丰富的国际项目经验,才能确定比较反映实际情况的调价因子。

1.3 确定有利于规避风险的各因子权重

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在现汇项目中,一般情况下,业主会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好调价因子,各调价因子的权重则由承包商填写。承包商应计算个因子在工程总造价中所占比例,初步确定其权重。结合各因子近年的价格涨跌或指数升降的趋势,对有上升趋势或上升趋势较大的因子适当增加权重,对有下降趋势、下降趋势较大、上升趋势较小或比较稳定的因子适当降低其权重。

1.4 理解信息价调差与指数调差的含义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要理解调价机制中,指数调差和信息价调差的区别。指数反映的是价格的趋势,信息价则反映的是市场价格的综合。曾经有一个项目的团队,没有真正理解指数调差的含义,更没有理解指数的含义。由于国内铁路工程基本都是信息价调差,因此误以为用来计算调差的指数就是信息价,从而怀疑项目所在国政府网站的发布数据的真伪和倾向性。

2. 作为投资人应怎样设置调差机制

2.1 对调差费用进行充分估算

投资人的身份可能是投资项目的SPV公司成员,也可能是业主(在中国承包商参与的议标项目中,尤其是带资参建项目,业主往往委托中国承包商来进行投资估算)。无论自身作为投资人,还是代表投资人进行投资估算,在做投资估算时,首先要对工程成本由于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波动而上升的费用进行列项。

曾经有一个议标项目,国内企业既是承包商也是投资人。业主委托国内企业做该项目的投资估算和起草合同条件。该合同条件中设置了相关调差机制的规定,但并未说明调差部分的资金来源。而价格谈判依据的是国内招标用工程量清单(不包括价差预备费),而不是包含价差预备费列项的概算表,从而导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调差部分产生争议。

2.2 设置易于执行的调差机制

从第二部分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价格调整的商务合同条件 1.2 菲迪克黄皮书1999版 的通用公式中可以看到,菲迪克举例列举的调价因子为劳动力、材料及设备。但是从第三部分 实际案例中调差相关合同规定 列举的实际案例可以看到,很少有项目采用设备调差。据作者分析,有两方面原因,1) 一般现汇项目规定调差数据来源均为项目所在国的国家统计局或其他国家级政府网站,这些网站发布的数据为价格指数,反映的是价格变动趋势,并不反映设备的当期信息价格。而信息价来源一般来自地方,各地方颁布的信息价各不相同。2)即便规定了可用的设备信息价格数据来源,但该数据来源上未必能找到规格型号完全对应的设备信息价格,导致投资人与承包商之间在调差事项上难以达成一致。

结束语

总之,比之国内的调价机制,国际工程中的调价机制因其资金来源、项目所在国、业主、业主所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各不相同,而复杂得多。要使用好调价机制,首先要明确自身在项目中的角色;其次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有一定的造价咨询经验和国际工程项目经验;还应具有充分理解合同、分析研究合同、分析研究各成本要素对工程总造价的重要程度及其价格或指数趋势。

References:

1.   Engineering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An NEC document

2.  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  生产设备和设计 – 施工合同条件 1999年第1版(黄皮书)

3.  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银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