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业主资金不能及时拨付、资金短缺、提前开工等情况,为保证工程进度或维护与业主之间的关系,许多企业不得不垫付工程款,而对于一些资金量较大、占用周期较长的项目,可能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利用金融工具解决建设期自有资金占用问题,对企业正常经营具有积极的意义。

跨境担保融资是国际工程承包商可以使用的有效融资模式。

一、跨境担保简介

担保是指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制度,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经济活动中,担保是第三方为义务人或债务人向权利人或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不同与保险,与保险的区别见表1所示。

在对外承包工程领域,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可以分为非融资性担保和融资性担保两类。非融资担保是主合同不以融资为目的,担保类型为出口及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类业务。融资性担保的主合同为借贷合同,包括贸易融资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项目融资、发债担保、内保外贷等。

表1担保与保险的区别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颁布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跨境担保是指担保人向债权人书面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可能产生资金跨境收付或资产所有权跨境转移等国际收支交易的担保行为。跨境担保分为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跨境担保。内保外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其他形式跨境担保是指除前述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以外的其他跨境担保情形。

目前,具有担保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均可以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其中,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唯一可以对外出具担保的保险公司。

二、跨境担保融资案例

中国某地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A,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开展较好,是ENR250入选企业。2013年,通过国际工程竞标方式,获得了非洲某房建项目授标,业主支付15%预付款,项目其余建设资金由中资金融机构提供的出口买方信贷解决。

由于工期原因,在贷款提款前,项目已经开工,而项目现有的预付款无法覆盖项目前期用于支付各类分包款、劳务费和采购费用的支出,承包商需要垫付近3亿元人民币的款项。A企业境外项目较多,如果该项目垫款金额较大,势必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企业难以承受。因此,企业希望通过合适的金融工具协助解决建设期资金不足的问题。

作为大型承包企业,该项目总承包商A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分支机构C,结合此项目情况,拟以新加坡分支机构C作为融资平台,筹措项目建设期过桥资金。具体操作为,由总包商A向中国信保申请内保外贷担保融资,中国信保在综合考察项目情况并评估授信,向注册在新加坡的外资银行B提供跨境担保,外资银行B依据中国信保提供的担保,向C提供贷款。担保融资额度为承包商A需要垫付的金额,担保期限至后续信贷量单结算开始放款为止。该担保融资的还款来源为该项目下,买方信贷的量单结算款。此项目的资金流、合同关系见图1。

在分支机构C获得担保融资资金后,总包商将该项融资资金分别支付项目所在国和国内,分别支付项目前期设备采购及相关费用支出。至此,通过中国信保的融资性担保解决了该项目建设期资金不足的问题。

微信图片_20180915093938.jpg

图1出口买方信贷+内保外贷资金及合同关系结构

此项目是出口买方信贷和担保融资结合使用的典型案例,由于后续建设期资金已经由中国信保支持的买方信贷解决,因此,建设期资金的担保融资仅对企业A进行了评级,依据评级结果,中国信保提供了内保外贷担保,由于企业A在中国信保的评级较高,并未提供反担保,因此,降低了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