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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自2019年下半年启动了新一轮的电力市场改革,担保买方作为本轮改革的关键一环在运营仅一年即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财务不平衡问题。根据乌克兰电力市场法,担保买方是该国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的唯一购电方。本文从乌克兰电力市场改革入手,通过分析乌克兰电力市场运作机制,探究担保买方财务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并结合乌克兰可再生电力市场政策变化情况,探讨解决担保买方财务不平衡问题的应对机制。

乌克兰电力市场改革介绍及现状

乌克兰于2017年5月通过新《电力市场法》,使市场监管符合《能源共同体条约》以及欧盟第三轮能源一揽子计划。2019年4-5月,乌克兰内阁批准在电力批发市场的基础上设立了市场运营方和担保买方,标志着本轮电力改革正式实施。

2019年6月18日,市场运营方正式成立,日前市场和日间市场正式形成,标志着乌克兰电力批发市场转变为电力现货市场。在此基础上,电力现货市场逐步拓展出了平衡子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

自2019年7月开市以来,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量占到乌克兰电力需求量的40%以上。应该说,电力改革措施实施以来,市场运营方的运营是正

常、平稳的。一方面,市场各交易方采用保证金+共管账户模式,确保了资金流动的充裕性。另一方面,交易撮合和资金分配全部自动化,无人工干预,预防了交易机构权利滥用,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此外,市场运营方收费标准明确、合理,主要收入来源为服务费,现行收费标准为2.02UAH/MWh(UAH,乌克兰格里关纳),约合6.75欧分/MWh。

根据市场交易方的年报数据分析,目前乌克兰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最大,日间市场交易量占日前市场交易量不到5%。日前市场清算平均价格的走势与周边国家日前交易市场趋势一致,也印证了机制运行的有效性。

在电力现货市场之外,乌克兰政府还成立了一家实体——担保买方,实行场外交易。该实体被乌克兰政府赋予了两方面的特殊职能:一方面需要以政府指导价向居民用电服务商销售电力,满足民生需求,平抑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对大众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需要按乌克兰《绿色电价》政策规定的电价,作为购电方收购全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但运营近一年来,担保买方出现了重大财务不平衡问题。2020年5月,乌克兰能源环境部专门召集各方召开了解决能源领域危机的圆桌会议,担保买方声称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拖欠担保买方120亿UAH,约合4.01亿欧元。乌克兰国家核电公司也于2020年3月向基辅商业法院上诉,起诉担保买方拖欠电费30亿UAH,约合1亿欧元。

担保买方公司财务不平衡的根源分析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如果担保买方出现财务失衡,担保买方将在《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份额服务协议》项下向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收取费用,以达到自身财务平衡。以担保买方公布的月度交易数据为基础,总结其经营平衡框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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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2月到2020年4月的电力采购量数据看,担保买方从乌克兰国家核电公司、乌克兰国家水电公司、可再生能源生产商的电量占其总采购量的97.43%。其中,乌克兰国家核电公司和乌克兰国家水电公司向担保买方销售电力的价格分别为566.7 UAH/MWh和673.8 UAH/MWh,约合18.95欧元/MWh和22.53欧元/MWh。可再生能源生产商依《绿色电价》政策向担保买方售电。

根据乌克兰《绿色电价》政策,在2030年1月1日前,适用《绿色电价》的可再生能源电站上网电价按以下公式核定:

T=K×F×(1+P)

其中,

T-特定能源生产单位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价

K-国家能源和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确定的比率,取决于电站容量和投产日期

F-2009年1月第二阶梯消费者的固定零售价(约合5.385欧分/kWh)

P-采用乌克兰当地设备可获得的电价溢价

从电力销售端分析,根据乌克兰国家能源和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批复的相关法令,担保买方向居民供电服务提供商销售价格为150UAH/MWh,

约合5.02欧元/MWh,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价格为566.7UAH/MWh,约合18.95欧元/MWh。自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的采购、销售电价相等,也等于向输配电公司的售电价。

由此,可得出担保买方财务平衡的公式如下:

PG×VG+PM×VM+PD×VD=PN×VN+PR×VR+PH×VH+PG×VC

其中,

PG-向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价

VG-向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量

PM-向市场运营方销售电价

VM-向市场运营方销售电量

PD-向居民供电服务提供商销售电价

VD-向居民供电服务提供商销售电量

PN-自乌克兰国家核电公司采购电价

VN-自乌克兰国家核电公司采购电量

PR-自可再生能源公司采购电价

VR-自可再生能源公司采购电量

PH-自乌克兰国家水电公司采购电价

VH-自乌克兰国家水电公司采购电量

VC-自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采购电量

将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的合计购销电量及政府指导电价带入上述公式,可得下式:

PM=2701.93+0.46PR

从上式可以看出,当担保买方不采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时,即PR=0时,担保买方需要在现货市场出售电价达到2701.93UAH/MWh(约合90.35欧元/MWh),远超出目前电力现货交易日前市场的价格区间。可再生能源电力采购成本高企更加剧了担保买方的财务不平衡。担保买方必然会向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寻求财务支持。

然而,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仅为18.64亿UAH(约合6233万欧元),依靠自身经营,不足以向担保买方提供财务支持。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收入的95%来自于电力传输及配送服务费,服务费价格受乌克兰国家能源监管委员会监管。因此,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意图自行调整终端用户电价以提供财务支持的方案不容易被乌克兰国家能源监管委员批准通过。

由上述分析可知,乌克兰本轮电力体制改革虽然建立了电力现货交易市场,但在此基础上,担保买方的出现相当于在电力现货交易市场之外建立了另一级平衡市场。

表面上看,过高的新能源电力采购价格、过低的居民供电价格以及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造成其财务失衡,而更深层次原因是该市场下采购、销售价格和电量仍由政府监管,机制安排不完备,决定了担保买方很难实现财务自平衡。担保买方的运营状况目前已极大动摇了境内外可再生能源投资商的信心,也阻碍了政府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

乌克兰政府应对机制

一、现有方案

为应对市场对担保买方经营财务情况的担忧,2020年6月10日,乌克兰内阁批准了有关解决乌克兰可再生能源市场问题的《备忘录》。该备忘录主要聚焦以下四个方面。

1.已投运可再生能源电站电价下调2.5%-15%。

2.上调可再生能源电站平衡费收费标准。

3.政府协助担保买方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4.政府同意在2021年底前解决担保买方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的债务。

上述政策仍在立法阶段,尚未最终实施。但是该《备忘录》仅关注到可再生能源采购方面的财务失衡,未兼顾居民用户供应价格过低的补救措施。

因此,可以预见,担保买方的财务不平衡状况虽会有所缓解,但未来仍难以实现自身的财务平衡。同时,对于已签署《购电协议》的可再生能源供应商,乌克兰政府单方面下调电价的行为,会导致乌克兰政府面临国际仲裁,并影响乌克兰的投资环境。

二、长期政策趋势

根据乌克兰政府以往采取的电力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并参考其他国家的电价支付体系,从长期来看,乌政府也可能采取以下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担保买方财务不平衡的状况。

1.消除购售电价的倒挂

上调向居民供电服务提供商的电力销售价格,以使担保买方能够通过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现自身平衡。同时,下调向乌克兰国家核电公司及国家水电公司的采购价格。担保买方自国家核电公司和国家水电公司采购的电量占其总采购量的90%。因此,消除向乌克兰国家核电公司及国家水电公司的采购价格与向居民供电服务提供商销售价格的倒挂,将能从根本上改善担保买方的财务平衡能力。

2.改变可再生能源采购电价支付体制

将担保买方向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全额支付电费,调整为由乌克兰政府直接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签署《差价合约》,将支付可再生能源发电商高电价的责任由担保买方转移到乌克兰政府。上述机制已在英国本轮电力市场改革中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3.调整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财务支持的机制

目前的机制下,担保买方要取得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的支持,需要满足两项条件:根据法令测算财务支持数据,并被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认可;乌克兰国家电网公司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履行其义务。但在该机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制约和拖延。为此,设计一种在无人为干预情况下即可自动运行的机制极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