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袭来,非洲国家接连主权违约,给中国政府及中国的金融机构出了好大一个难题。不接受大规模的债务减免要求,会极大地打击中国的国际形象,也会使敌视我们的势力有机可乘、离间中非关系,而全盘接受这些非洲国家的债务诉求,则有可能给未来中非之间的经贸和金融合作开一个很不好的头,甚至对一带一路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所以,非洲大规模主权违约后的债务处理问题一定会是相对复杂的。个人判断,很可能出现三种主要的方式:减免一部分、归还一部分和转移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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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一部分最好理解,对于很多纯粹吃财政饭的主权借款项目,缺乏第一还款来源将导致这些项目本身无法自我维系,在困难时期更是加重债务国的财政压力,所以针对这一部分项目,减免是非常有必要的。适当的减免可以优化债务国的债务结构,减少现金流出,促进这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债务的良性循环。结合两国的外交关系和我们的战略诉求,应该说有相当一批债务是会得到减免的。

归还一部分也好理解,中国不可能充当冤大头,有多少债就给减多少债。为了获得中国的债务减免,相关债务国家也需要在一批项目上继续履约还债,以获得健康的双边金融合作的关系。这部分归还的债务,其实主要还是取决于债务国的取舍,终归是要还一部分的。

那么重点来说一下转移一部分。我们知道,在非洲很多国家的主权项目中还是有不少赢利较高的好项目的,但鉴于运营方有限的能力,这些项目并没有赚多少钱,甚至还是亏损的,从而也给债务国带来了较高的债务负担。如果有中资运营方介入,很可能会盘活整个项目,实现第一还款来源的稳定,进而实现债务归还的稳定,如此一来,就没必要再逼着债务国还债了。

对于这一部分可能出现的债务处置办法,我们称之为转移一部分,即把债务从债务国身上转移到中资运营方身上,或者也有可能不转移,但由中资运营方负担起运营及债务偿还的责任。具体操作形式上有点像TOT模式。最近中建与刚果(布)政府就国家1号公路项目的运营合作就有点这种模式的味道,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类似处置的项目还会冒出不少,不知道这是不是运营型中资企业新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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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推测主权债务违约后我们的处置办法很可能呈现“减免一部分、归还一部分和转移一部分”的特点。当然这些处置方式绝不意味着传统的EPC+F的模式可以马上重启,我们对外承包企业在非洲还需要足够的耐心在目标国家坚守,直到债务问题的完全解决和新合作模式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