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孟加拉国政府颁布PPP法,为PPP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明确和透明的法规和程序框架,并且在总理府办公室下设成立了专门的PPP局,负责全国PPP项目投资人的选择和管理。孟加拉国政府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BOT、PPP等方式,参与孟加拉国基础设施建设,并对外国投资者给予国民待遇。

BOT、PPP项目可以涉及任何社会或经济基础设施,例如港口、机场、公路、铁路和桥梁;能源领域的电站、输电线路;民生领域的经济特区、公共建筑、会议中心、体育设施、商业地产、住宅、教育建筑、医院、供水、污水处理等,具体特许经营年限由PPP局、项目涉及的具体政府部门和投资人根据本项目资金回收期等具体情况共同商定,无特定的固定期限。在孟加拉国PPP市场上,主要是当地实力较强的财团参与BOT、PPP项目,项目主要涉及电力、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

目前,孟加拉国PPP局已与日本、新加坡、韩国、阿联酋的有关部门签署政府间PPP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孟加拉国从事PPP合作的外国企业主要来自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中资企业积极利用PPP模式(含BOT、BOOT、PFI、BOO、BLT、DBFO等多种模式),参与孟加拉国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帕亚拉燃煤电站项目由中机公司和孟加拉国国有的西北电力公司联合投资建设,项目模式为BOO,项目正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