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菲律宾承包商执照法律渊源、执照类型及注册流程进行系统分析,并结合笔者在菲律宾市场的实践经验,为外国工程承包企业获取菲律宾承包商执照提供相关建议。

概念及法律渊源

一、概念及分类

1.概念

菲律宾承包商执照是由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委员会向具体项目、菲律宾当地或外国实体(联营体)颁发的准许从事工程承包业务的凭证,相当于国内中国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承包商认证委员会隶属于贸工部下的建筑工业局,设一名主席和两名委员,人选由委员会提名,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直接任命。

2.分类

(1)按类别可分为常规承包执照和特别承包执照。常规承包执照是向菲律宾当地工程承包公司(或合伙)和外国工程承包实体颁发的执照。特别承包执照是向合资企业、菲律宾人组成的联营体、菲律宾和外国人组成的联营体以及外国承包商颁发的执照,且一般针对具体项目,不能再用于其他项目。

(2)按专业性可分为一般工程承包、一般建筑承包、专业承包及贸易四类。

(3)按资质级别可分为AAAA、AAA、AA、A、B、C、D、E(贸易)8个等级,其中AAAA级承包商执照允许外国承包商获取。

二、法律渊源

1.《菲律宾承包商执照法》(以下简称《执照法》)

为菲律宾共和国第4566号法案,颁布于1965年,全名是《创立菲律宾执照委员会,规定承包商及其权利、义务和职能、提供资金及实现其他目的的法案》。该法共分行政组织、概念适用、分类、颁发执照、记录、违法行为、违法处理、强制执行与罚金等12个章节,对菲律宾承包商执照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是菲律宾承包商执照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创立菲律宾建筑工业局总统令》

为菲律宾共和国第1746号总统令,颁布于2008年,对菲律宾建筑工业局的组成、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等做了规定,并决定由菲律宾承包商委员会取代菲律宾执照委员会。

3.《创立AAAA类别的普通承包商执照决议》

为菲律宾贸易及工业部第333号决议,全名是《创立4A或AAAA等级的常规承包商执照,要求净资产10亿比索,并且允许外国承包商获取该等级执照的决议》,该决议对AAAA级执照做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外资超过40%甚至100%的外国实体都可以获取AAAA级执照。

4.《4566号法案实施细则:承包商执照法》

该细则由菲律宾承包商委员会于1980年颁布,对承包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执照的类型、注册要求、执照的更新及升级、注册费用等做了非常详尽的规定,目前仍是菲律宾承包商执照实际办理注册的主要指导手册。菲律宾承包商委员会不定期更新发布委员会决议,变更相关注册要求、流程或费用等,并在菲律宾承包商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布。

注册要求及流程

一、资质要求

《菲律宾承包商执照等级——分类表(菲律宾承包商委员会2017年第201号决议)》(以下简称“《执照等级分类》”)中详细列出了注册各类别及各等级承包商资质的最低要求,承包商要熟悉掌握。

二、注册流程

《执照等级分类》第四条规定,实体注册需根据性质办理不同类别的执照,所需递交的文件也不同。同时规定,对于承包商递交的文件,承包商委员会将按批每月审阅一次,在给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后,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虽然《执照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10日内批复,但没有规定可以反复提交的次数,从实践情况来看,办理的速度从三个月到三年不等,承包商在做施工策划时应做好充分准备。递交文件未满足要求的,须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补齐资料再次提交,否则将可能无法获得执照。

办理方式上,可选择自己办理或委托第三方办理。菲律宾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都能提供办理承包商执照的服务,现在也出现一些中小型咨询公司,专门承接中国公司的业务,也可以提供相关服务。企业要注意的是,第三方水平参差不齐,费用差别也较大,如选择委托第三方办理,建议选择正规并且有成功经验的第三方,不能贪图便宜或快捷,导致迟迟拿不到执照或流程不合规,为长期经营留下隐患,最终得不偿失。

三、违法处罚

《执照法》第28条规定,没有获得菲律宾承包商执照的承包商进行工程承包将被视为违法行为;第33条至35条规定,省市及地方政府有义务向菲律宾承包商委员会举报承包商的违法行为,委员会有权获得法院授权,限制承包商的行为,同时承包商会被判处500-5000比索的罚金。

由于该法颁布较早,其中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但承包商无照施工,可能会构成对业主的欺诈,导致业主索赔,甚至被列入黑名单。故建议外国承包商依法持照,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具体操作建议

一、执照类别的选择

虽然菲律宾承包商执照可以颁发给外国承包商,但仅限于AAAA级承包商执照及特别承包商执照。获得菲律宾承包商执照的外国承包商可以在菲律宾境内承接私人项目,但不能承接政府类项目,也不能享受居民企业的待遇,相关税费一般也高于居民企业。所以,注册当地公司并依法获得承包商执照,成为在菲律宾顺利实施工程承包业务的最佳选择。

二、持股构架创新

菲律宾法律规定,外资对当地公司持股不能超过40%。为打破这一局限性,笔者提出一种既能使外资突40%限制,又合法合规的外资持股构架(见下图)。使用这种架构持股,外国承包商可以与合作方一起以项目公司名义申请承包商执照,这样外资可以突破40%,最终受益也可以突破40%。

 

外资持股超过40%的构架图

项目公司申请承包商执照需要有菲律宾专业管制委员会颁发的资质和当地工程师。菲律宾作为劳务输出国,工程师资源较为吃紧,加上办理承包商执照的企业越来越多,有资质的工程师更加难找。鉴于这种情况,建议外国承包商一是多途径发布招聘广告,尽量获取更多人力资源,二是尝试从工程师需求较小的地区,如维萨亚斯岛或棉兰老岛,进行招聘。

三、“无照”施工

若无法注册当地公司,或顺利取得承包商执照,外国承包商可以通过与当地持照公司组建联营体的方式在菲律宾承接工程承包项目,项目具体分工也可由联营体内部划分。如承接政府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实施细则,外国承包商承担的份额不能超过40%,而承接私人项目,则内部分工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