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逐渐复苏,沉寂近十年的矿业也再次受到投资人的追捧。绿色能源转型、储能项目、信息技术及新能源汽车等的快速发展推动了锂、钴、锰、镍、铜、铝、稀土、镓、钕、铟、锗、钪、铂、钽等矿产原材料的需求。如何确保重要资源的来源以及价格稳定,是企业急于解决的难题。如何在引资同时确保自然资源能被有效合理的发展并造福国民,更将是东道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

正所谓温故知新,本文将以回顾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项目的方式,简单讨论海外矿产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应对方式。

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项目

钢铁支撑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都需要大量的钢铁。“十三五”时期,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高达80%以上,而近几年我国进口的铁矿石主要来自澳大利亚。鉴于中澳关系仍处于相对低潮期,建立稳定可靠且多元化的原料供应体系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西芒杜 (Simandou) 铁矿位于西非几内亚,为世界级优质露天赤铁矿。西芒杜铁矿储量大、品质高、埋藏浅、易开采,是公认的优质矿产资源。西芒杜铁矿总储量累计超过100亿吨, 铁矿石平均品位约为66%-67%,投产后年产量预计达1.5亿吨。西芒杜铁矿项目分为北段(包含1号、2号矿块)和南段(包含3号和4号矿块)。北段历经漫长的矿业产权纠纷,于2019年,在几内亚政府政府的重新招标中,由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旗下的中国宏桥集团、新加坡韦立国际集团和几内亚联合矿业供应集团(UMS)组建的赢联盟(SMB-Winning Consortium)拿下了北段1、2号矿区的采矿权。2020年,赢联盟与几内亚政府正式签署公约,开启地质勘探、港口和铁路等前期工程和准备工作。根据公开信息,几内亚政府占西芒杜北段15%的股份,赢联盟占85%的股份。项目预计将在35年内投资150亿美元 —— 赢联盟开采1和2号区块,力拓集团开采3和4号区块,开采期为35年。该框架协议约定在2024年12月前建造铁路和深水港供铁矿石出口,最迟于2025年3月31日前投入运营。

和北段相比,南段的矿业权投资结构虽历经几次变动,但相对清楚。力拓集团占西芒杜南段45.05%股份,中国宝武在内的中方联合体占39.95%股份,几内亚政府占15%股份。中铝集团、中国宝武和山东魏桥创业集团都参与了该项目或持有股份。值得注意的是,于今年7月19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将负责整合中国铁矿石进口业务、投资开发矿山,旨在提高中国对铁矿石的议价能力和中国钢企的盈利能力。就注册信息来看,该公司的管理层构成包含中铝集团、中国宝武等大型冶金央企的核心人员。今年9月1日,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林、总经理郭斌与力拓集团首席执行官Jakob Stausholm进行视频会谈,意在加强共同发展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该企业或将直间接参与并推动西芒杜铁矿项目。

2021年3月,几内亚政府曾因不满力拓和赢联盟就港口和铁路融资谈判的缓慢进展而叫停西芒杜铁矿项目。几内亚去年发生的政变增加了不确定性,并引起了全球市场对政治风险、矿业供应和价格的担忧。2022年7月,几内亚政府再次命令暂停开发西芒杜铁矿,原因为两个开发集团未能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就具体合作达成协议。僵局于今年7月底被打破 —— 几内亚政府与力拓集团和赢联盟共同组建了一家合资企业La Compagnie du TransGuinéen,用于共同推动铁路及深水港等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后的铁路除了服务于西芒杜铁矿项目本身,还将作为一条横贯几内亚东西的运输通道,带动沿线经济发展,但这一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幅增加了铁矿石的开采成本、所需投资和风险。

海外矿产资源项目的可融资性要点

跨境项目的成功不仅在于资源优势,其他外部条件的决定性作用也不容小觑,比如外交关系、政局稳定度、法律政策环境、股东关系、矿产品需求和价格趋势等等。项目参与方及潜在的投资者而言,有效辨识、把控及缓释风险是重中之中。跨境项目高度复杂而且难免涉及政治政策风险等不确定因素,但项目参与方可通过前期尽调,设计项目结构、指定风险防范预案、合同条款及投保等方式规避、降低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权益和减轻损失。

项目前期的尽职调查和对国家风险的评估(包括对外政策、政治局势、市场开放程度、进出口环境等方面)将有助于考察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融资性。因矿产及基建等项目的营运及转让一般需要够获得东道国政府的批准并满足政府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约束条件,政治和政策的不稳定可能会导致已经获取的批准失效或不被新政府认可,从而阻滞项目的开展、运行和收益。另外,项目资产被征收或国有化的风险也不可忽视。

从历史角度来说,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政策都曾在“吸引投资”和“政策保守”的周期之间徘徊。政策保守期最常见的诉求,一般是增加政府持股或分成,以及增加当地成分需求(local content requirement)。 从东道国角度来看,增加当地成分需求确保了当地人民及经济能够分享资源出口所可能造成的利益、扶植当地企业、并增加对于当地产业的投资,但从实操角度来说,我们发现部分此类法令往往高估了当地企业的产能,导致投资人从客观角度来说不止没有符合相关法令要求的可能,还同时面临了合规风险。

前述这些可能影响可融资性的问题,应在尽职调查及风险评估阶段尽早进行充分摸底并安排对策。对于资产和收益来源和东道国深度绑定的矿产及基建等项目来说,此类政治及政策风险虽然难以避免,但可以通过双边投资协议(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与东道国政府达成协议,保险及引入多边机构及银团融资等方式缓释。矿产项目周期一般较长,并且在从舆论角度来说目标较大,极有可能碰到政权轮替及政策改变的风险。正所谓“抱团好取暖”,在我们的经验和观察来说,在和东道国政府的谈判里,充分做好风险缓释及分摊的项目达成正面结果一般远大于其他项目。

此外,在相关合同中应考虑针对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做出约定,从而减少、或合理分配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合同中关于违约救济措施、索赔策略及争议解决的设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项目参与方合理的权益并减轻损失。

随着一带一路进入”小而美”时代, 中资企业对于项目的筛选、推动及风险管控要求也将必然提升,西芒杜铁矿项目提供了诸多值得中资企业参考、借鉴的经验。从长远看来,做好合理分配和有效管控风险,对东道国、投资方和其他项目参与方而言都是一个互利共赢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