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全球投资者对环境问题关注的持续升温,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能源结构都在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国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的目标。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10月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坚持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培育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这与ESG的理念吻合,进一步释放ESG信号。

本文旨在通过展现国际ESG法律政策及国际能源企业对其具体的实践,对比中国能源企业ESG发展现状,并相应提出启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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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企业为何需要关注ESG?

ESG是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ety)、治理(Governance)(“ESG”)的英文缩写。不同于传统投资对企业财务表现的关注,ESG的核心理念是关注企业在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的表现,通过纳入非财务因素去评估企业价值及其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2016年以来,国际ESG投资发展迅速。随着国际金融业普遍向绿色金融、低碳经济转型发展,低碳和零碳行业发展利好,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电气化交通、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及相关技术行业成为新增长引擎,各国能源结构也正在经历重大改革。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ESG逐渐成为评价企业表现和指导投资的重要标准,对企业的生存与竞争力有着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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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能源企业ESG实践

下文将主要从境外ESG法规政策以及境外能源企业的实践两个层面对ESG的实践进行探讨。

1.境外ESG主要相关法规政策

在全球层面,2009 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 FI)及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UN PRI)共同发起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SSE)。2015 年,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SSE)发布了 ESG 信息披露指导手册模板(Model Guidance)以帮助交易所制定 ESG 指南。

主要国家及地区(如美国、英国及欧盟)的相关政策(主要涉及ESG信息披露相关机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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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述要求外,对于能源企业而言,冲突矿产信息的披露应受到特别关注。“冲突矿产”一般指存在武装冲突、大范围暴力活动或其他有害于民众风险的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所开采的矿产。在非洲、南美洲、东南亚、东欧等地区,因为锡(Tin)、钽(Tantalum)、钨(Tungsten)、金(Gold)四个矿种(合称“3TG”)以及其他稀有金属开采通常是在武装冲突和侵犯人权情况下进行的,其销售很可能为这些国家持续的武装冲突提供财力支持,导致该地区长期不稳定。在欧盟等组织的倡导下,矿业行业有关冲突矿产的开采、精炼、零售及消费在过去几年中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应对冲突矿产进行关注的区域也从非洲扩展到了世界其他地区。随着国际投资风险意识的提升,冲突矿产的信息披露也逐渐从自愿转变至合规披露。

2.境外大型能源公司ESG实践

在微观层面,国际大型能源公司结合其所在不同国家的监管环境及文化背景,也积极响应了各国在政策层面上对于ESG的要求并开展了相应实践。具体就ESG三个维度而言:

  • 环境(E)维度

    环境(E)维度主要关注点为气候变化以及可持续发展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导致了企业生产环境的改变,从而影响企业决策过程,境外能源企业逐步开始根据气候变化感知因素来进行投资决策;另一方面,随着资源消耗以及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境外能源企业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也逐步开始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英国石油(bp)和壳牌(Shell)为代表,其考量集中在“净零耗能”和“关心地球”两方面。“净零耗能”包括净零耗能运营、生产及销售、减少甲烷、以及加大新能源投资;“关心地球”包括加强生物多样性、循化经济、保护水资源、以及空气质量。道达尔(Total)在MSCI ESG指数的规定下,环境维度的议题包括了气候变化、自然资源、污染与废物以及环境机遇等。

  • 社会(S)维度

    在社会(S)维度下,能源企业项目勘探和生产活动过程中,对当地社区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艾克森美孚(ExxonMobil)坚持在全公司范围内致力于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管理其社会影响,并在其业务中坚持对人权的尊重。道达尔ESG报告中涉及的社会议题则包括人力资源、产品责任、以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 公司治理(G)维度

    公司治理(G)维度是境外投资者较为看中的因素,其涉及的主要领域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涉及董事会(结构、多样性、规模、技能和独立性等因素)、股东权利、高管薪酬、与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商业道德、贿赂和反腐败、企业内部风险管控等方面。根据道达尔使用的国际ESG评级制度规定,治理议题包括社会机遇、企业治理以及企业行为。另外,在治理结构上,bp等能源公司更是在董事会下设立了相关的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对于ESG有关因素进行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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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能源企业的启示

在中国市场,目前香港交易所设置了多个量化环境和社会因素的指标,并要求企业对社会类指标的合规披露标准从“建议披露”提高至“不遵守就解释”;同时也将ESG报告融入公司治理层面,由董事会主导ESG事宜,确保公司能够站在更高的层面检视并管控ESG风险,且有充足的资源配置以确保适当制度并予以实践[2]。在中国内地,立法层面尚未专门就上市公司ESG披露情况做出独立立法。相关规定主要散落在法律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自律规则。根据现有规定,主要以鼓励披露为主。例如沪深交易所均将ESG报告纳入自愿披露的范畴内,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对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特殊情形规定了需要强制披露的信息范围。

再者,出于我国近年来金融业对外的不断开放,国内市场也相应完善了投资环境,建立信息更加透明、全面、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环境。我国也正在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市场特性的ESG评价体系,为金融以及政府监管机构评价企业降碳计划实施提供综合监测工具。

在这样的机遇背景下,我们结合境外能源企业的相关实践经验,为中国相关企业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治理层面,加快ESG体系的搭建

从战略层面,应保证最高管理层的ESG战略和目标符合合规要求,这对于能源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董监高”)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董事会不仅应当了解ESG评价体系以及如何降低相关风险,也可以从组织架构上将内部监管责任分配给专门委员会。比如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相应配备管理人员及执行人员负责环保合规工作并依据ESG维度要求搭建管理体系等。

若董监高在公司治理方面出现失职,投资人或股东可能就ESG发起股东代表诉讼。2021年,因对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多年来在可再生能源的缓慢布局和对ESG的不重视感到不满,以对冲基金Engine No.1为首的股东发起了代理权争夺战,并以Engine No.1提名的三位候选人加入董事会告终 。2022年3月,环保机构ClientEarth以壳牌董事未能落实壳牌公司“净零计划”,违反董事职责和法定义务为由提起诉讼,控诉其决策与环境保护目标不符,损害公司长远利益,提升投资者的风险。ClientEarth还利用索赔积极寻求壳牌其他股东的支持,特别是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可见,绿色环保要求已经由概念转为对公司治理层面具体而迫切的要求。

对于能源企业而言,一方面内部治理需要具有监督净零战略、摆脱碳密集型能源经验的董监高;另一方面,董监高需要跟上法律和监管发展的步伐,谨慎积极地履行公司ESG风险管理的职责。

2.将ESG因素纳入项目投资全流程

ESG 体系包括企业在经营中需考虑的多维度的因素。以能源行业的上游业务为例,ESG投资主要关注的因素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空气质量、水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影响、当地居民的安全和当地社区关系、员工健康与安全、储备估值和资本支出、商业道德和透明度、法律和监管环境、重大事件风险管理等[3]。

对于能源企业而言,应重点关注如下方面:

  • 环境风险:能源企业及具体项目的环保合规风险

能源企业的环保合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合规体系建立(作为整体合规体系的重要分支)、项目立项阶段的环保相关风险评估、项目实施阶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环保信息披露、涉及环保问题的争议解决等。除项目立项阶段关注环保相关的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项目外,能源企业应建立相关流程,在项目实施阶段持续跟进,及时、真实地披露环境相关的重要信息。

  • 社会风险:持续监测项目实施全流程对当地社区的影响

能源及矿产项目的勘探和生产活动往往需要多年时间,这些项目可能涉及到的,例如对当地能源或水资源的供应、能源企业排放生产经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气和废水等问题不容忽视。除此之外,勘探与生产活动还会对社区的教育、健康、生计和粮食安全产生相关的社会经济影响。能源企业需在其全球运营中采用各种社区参与策略来管理与社区权益相关的风险,例如将社区参与纳入项目周期的每个阶段,从而管控并降低风险。

项目开工前,能源企业需关注生产经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对当地社区的社会和经济影响进行评估,保障当地居民合法权益;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严格的安全环保规程,制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环保管理制度,全程实施环境影响监测,保持与社区的良好互动;项目结束后,最大限度减少生产活动对当地小区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承担项目生产结束后能源企业可能涉及的对生产和开发设施的弃置义务,避免因为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项目投研的过程中,建议将ESG因素纳入投资策略,特别是进行负面筛选,规避相关公司或国家,以防范对于企业在ESG表现方面的负面影响。

3.持续关注全球ESG披露动态,外部定期披露ESG报告

能源企业由于其生产经营的特点需重点关注有关披露要求,特别是涉及境外项目时,需特别注意遵守项目所在国ESG相关法律或监管的要求。2022年4月28日,SEC正式向法院起诉巴西上市矿业公司淡水河谷公司(Vale S.A.),指控其在Brumadinho大坝发生倒塌事故前对大坝的安全性作出虚假和误导性声明 。SEC指出Vale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涉嫌 “故意操纵大坝安全审计,获得虚假的稳定性声明,并以此故意误导当地政府、社区和投资者”。因大坝倒塌事故,Vale公司市值损失已超过40亿美元,还面临着因ESG虚假披露可能被美国法院判处的巨额处罚。

结语

对于能源企业而言,将ESG理念与企业战略及管理相融合具有必要性:首先,ESG体系将为能源企业执行降碳计划提供系统有效的管理方法。其次,ESG体系将有助于能源企业中长期价值的提升(通过企业估值以及融资等纬度的体现)。另外,与各类ESG有关事项挂钩的并购项目尽职调查焦点的重要性日趋增加,并且将成为常见的交割前提,陈述与保证或者特殊赔偿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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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 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指令》,详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1PC0189&from=FR。

[2] 港交所发布的2019年修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详见https://www.hkex.com.hk/news/regulatory-announcements/2019/191218news?sc_lang=zh-hk。

[3] 摘自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油气行业涉及ESG方面披露准则。英文原文详见https://www.sasb.org/standards/materiality-finder/find/?industry[]=EM-EP&lang=en-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