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布里斯班要建一条机场连接收费公路。Arup作为项目的交通流量顾问,同时也作为项目的设计顾问提供双重服务。

Arup预测,每日的车流量将达到约20万辆。项目以此预测构建模型,进行融资结构的设计,并关闭了融资。公路开通后,实际运营情况令人大跌眼镜,日车流量只有5万辆左右。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得项目公司运营一年后不得不宣布破产。

破产的直接原因是车流量远低于预期,Arup作为车流量顾问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在项目融资中,会有各方面的顾问,有技术顾问,车流量顾问,风资源评估顾问,财务顾问,市场顾问,模型审计顾问等等。这些顾问的存在,帮助融资银行更全面准确地认识项目的风险。但是我们,作为投资人也好,作为贷款银行也好,能否依赖这些顾问给出的建议和结论?

作为融资银行,顾问会与银行签署Reliance letter,明确其承担的责任。具体条文就不写了,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我认真负责地分析过此项目,你可以依靠我的结论。但如果顾问没有认真负责,会发生什么?

本案中,Arup被告上法院,后庭外和解,支付了金额巨大的赔偿金,具体数字没有公布,但据猜测超过1亿美元。这不是一个个例,类似的案子还有几起。2015年AECOM公司也是因为差不多的原因赔偿了2亿美元,该公司现在已基本上退出市场了。

当然,投资人以及银行要有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判断,对顾问给出的建议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能盲从。即使顾问承担起法律责任,那也是许多年后的事情。

反过来讲,就是因为顾问要承担失责的法律责任,才逼着他们尽职尽责,能为项目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也正是因为有这么完善的分工及追责机制,才能形成良性的架构,促进整个市场的发展。

为什么咱们国家的项目融资市场没有发展起来,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