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的一篇报道里指出,越来越多的“一带一路”沿线政府提出了规模庞大的绿色投资蓝图。在越南,刚刚通过的可再生能源直接购电协议机制(DPPA)也被市场认为将进一步刺激越南的光伏及风电市场。

尽管报道有偏差,DPPA方案目前只是在工贸部层面通过,还要提交越南总理最终审议签发,但基本上这一推动了三年的试点项目离真正落地已然不远。越南正在经历每个新兴经济体都经历的过渡阶段,越南政府为招商引资考虑,出台了众多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的政策。对于新能源行业来讲,2020年将是该国至关重要的一年。

接上篇,本文再补充一下关于越南DPPA计划的一些情况(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关注公众号ICLink,主写国际电力)。


1. Pilot DPPA Program的实施目的、范围和装机规模

2017年,在美国政府USAID协助下,越南工贸部下属的电监会ERAV着手研究DPPA政策,历时三年终于在2020年8月份拟定了方案,并提交总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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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ot DPPA Program的总体目的是:1)在市场接受和正式推行DPPA之前,以受控方式测试DPPA机制;2)发掘提升越南各电力部门和机构的能力,保证各部门具备实施DPPA机制所需的功能;3)在将时间、精力或资源投入到全面的DPPA计划之前,找出并纠正所有可能的设计缺陷;4)确认越南大型电力用户的市场需求和支付意愿;5)建立DPPA机制的信誉,推动越南电力批发市场VWEM的整体发展。

根据工贸部MOIT提交总理的DPPA 草案,DPPA Program拟用时两年从越南全境选择400MW-1000MW风电和光伏项目作为试点实施。有意参加试点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商和企业级电力大用户必须通过申请流程并满足一定的要求:

新能源项目开发商的申请流程和资质要求:

1)在线登记,申请参与DPPA Program

2)至少有30MW的光伏或者风电投资业绩

3)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列入相关的电力开发规划,对于所处电网阻塞风险较低的项目优先考虑

4)开发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和技术能力,有丰富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和运营业绩。

企业级大用户的申请流程和资质要求:

1)在线登记,申请参与DPPA Program

2)用户侧接入电压等级不低于22kV

3)具备一定的财务和经济实力

4)对于已经在国际上明确作出绿色发展承诺和减排目标的企业,给与优先权。

2. 越南电力批发市场VWEM

DPPA草案建议,DPPA Program项下的电力交易要通过越南电力批发市场VWEM来实现。VWEM,全称为Vietnam Wholesale Electricity Market,2015年8月10日越南MOIT发布Decision 8266/QD-BCT通过了VWEM的具体设计方案,简称Decision 8266,标志着VWEM正式开始启动建设;2018年11月15日MOIT颁布 Circular 45/2018/TT-BCT关于VWEM运行的相关规定,简称Circular 45,VWEM开始投入运行。

VWEM的主要参与方,包括越南国家电力公司EVN所属的5家电力合作社(Electricity Corporations,简称ECs)、大型高压电力用户(用户侧接线电压不低于110kV)和装机容量大于30MW的水电项目开发商。其中,水电开发商作为电力出售方,电力合作社ECs作为中间买方,电力用户作为最终买方。

VWEM是一个买卖电力的透明平台,允许电力合作社(作为买家)和买方直接签署购电协议(制式模板),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采购电量和电价。

VWEM受越南电监会ERAV监管。ERAV全称为Electricity Regulatory Authority, 负责指导和监管全国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和配电业务,并管理电力市场的交易。因此,尽管VWEM市场上电力合作社ECs和发电商可以直接签署制式PPA,电监会仍然起到不可或缺的管理作用——尤其是电监会收集整理发电商输送给国家电网的发电量以及各家ECs从电网上实际调取的电量,基于这些信息电监会会发布一份支付清单(列明各家电力合作社消纳的电量),而发电商基于这份支付清单给各家电力合作社开具发票,发票数额需要基于制式PPA的电费以及需要支付给电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等。

3.DPPA支付机制

在DPPA Program下,公司大用户将和电力合作社ECs签署购电协议PPA,电价等于ECs在每个交易时段(30分钟)从VWEM购电的现货实时价格加上DPPA服务费(DPPA服务费包含输电费、配电费和系统管理费用等,DPPA服务费支付给国家电网公司)

除了用户和ECs之间,用户和发电商也要签署直接购电协议virtual DPPA,采用差价合约的模式(contract for difference),合同期通常签署10年,签约电量和电价由用户和发电商协商确定。

在DPPA草案下,发电商将享受(1)所发电力的市场现货价格电费;(2)VWEM现货电价和执行价格的差价。类似的,电力用户也需要(1)基于PPA电量和现货电价向合作社支付电费;(2)按照CfD向发电商支付差价。

电监会建议的DPPA机制 —— 虚拟PPA差价合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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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红色箭头表示电力的物理流动,白色箭头表示资金流动,绿色箭头表示绿证流动。

2. 图里的Power Corporation,与本文所提的合作社ECs以及上篇文章提及的公用事业公司,都是指售电公司。目前,越南的售电公司仅限电力合作社,但未来售电公司可以是发输配乃至社会第三方企业,具体可参考中国目前的电改。

4. DPPA Program的时间表

DPPA Program将从2020年到2022年间实施,具体时间表如下:

1)越南总理签发DPPA Program的15个工作日之内,越南工贸部正式启动DPPA Program,并向社会宣布。

2) 工贸部正式宣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工贸部向社会公开上线DPPA Program网站,接受有意参与的各方公司注册提交申请。

3) 网站正式上线45个工作日内,各方公司准备资质文件并通过网站提交注册,之后网站关闭。

4)网站关闭后的45个工作日内,工贸部评选入选DPPA Program的合格公司,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5)工贸部公布名单之后的180个工作日内,电力用户和发电商要完成谈判,并签署所有相关合同,完成新能源项目开发,相关合同包括:

a. DPPA(差价合约,发电商和用户),

b. PPA (用户和ECs),

c. Wholesale market Participation agreement(发电商和EVN)

d. Interconnection agremment (发电商和EVN)

e. Meter data service agreement(发电商和E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