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个政策性文件涵盖19个部门,涉及面广,是迄今最全面深入的设计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反响巨大。我对其中很多提法尤为赞同,比如13次提到“标准”,并指出遵循国际标准化工作规则,将对主要标准体系的学习和研究做为境外市场开拓能力的首要;提出了职业资格互认(目前正由行业协会逐步推进但进展缓慢);将财税金融保险支持放在突出位置,提出引入职业责任保险。

个人认为,美中不足的是,好似回避了最核心的痛点。要解决设计咨询“走出去”的问题,必须要统筹“引进来”的问题,才算抓住问题的核心。我在文章《“一带一路”背景下铁路“走出去”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中提出,国内铁路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与“走出去”相辅相成,扩大开放可促进“走出去”能力建设。(可能因为对内政策统筹主要涉及了发改委的职责)

当前设计咨询行业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国内和国外两个独立市场,国内的市场外面难进来,国内的企业也难出去。要打通这一堵柏林墙,就要消除政策和机制障碍。在咨询设计行业,要完全开放国内市场,消除制度障碍和无形壁垒,引入国际竞争,逼着设计咨询行业转型升级,与国际海平面平齐,形成全球大市场。目前来看政策制定者保护国内行业的意识还是浓一些,孩子大了总要成人。如是打通了两个市场,消弭了水平差,自然就能走出去。后续所论的提高咨询服务能力、提高境外市场开拓能力也就如有缘之水,成了水到渠成的事,再开展标准联通、中外执业资格认证也就不会如此艰难了。譬如现在与他国讨论工程师互认,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市场开放问题。

政策文件将财税金融保险支持放在突出位置,确实是政府给予设计咨询行业的重大利好。欧洲企业曾经非常羡慕中国企业得到的政府支持,就像给了企业一把利剑,有过许多辉煌战绩,但回头一看自身损失也不小(主要是低利率),转而调整了政策,目前政府宣布要从前台转成平台甚至退居幕后了,只做政策沟通和环境协调。

问题在于,政府收回了企业的主要进攻武器,与全球领先企业竞争就少了一把火,这不是长久之计确是当下之需,与国家当前所处的时代紧密相关。此外,调整政策过度以后,一些本该有的金融支持工具好像失灵了,政策一时也就变得雾里看花,要完全成为政策协调的服务型政府应该是更远方的目标。

此前政策性金融的前提主要是政府合作项目,而现在因政策调整难以界定,大部分项目难以获得直接金融支持。建议政府应更加科学合理界定“一带一路”项目,比如研究制定关联度评价指标,考虑项目对国家整体经济的贡献度、对行业发展的贡献度等、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性等等。据此对应不同的金融支持,把政策做实做细,给正在上升的“走出去”企业恰如其分的支持,以赢得新一轮全球化竞争。

要更加公平对待与政府和与企业的合作项目(事实上很多国外政府已无力贷款进而转向PPP项目)。关于金融支持方面,文件中忽略了金融机构对设计咨询行业的直接带动,像很多金融机构可委托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的咨询服务,这是一种重要的支持途径。

关于标准联通,统一制定并发布相关中国标准外文版是不够的,要深入认识标准体系的不同,一个不甚恰当的比喻,中国和欧美标准相当于一个大陆法系和一个海洋法系,虽不能说优劣,但存在根本理念差异。翻译中国标准要同步翻译正文和条文说明(更重要),欧美标准更注重原理。要提倡在设计成果中提交计算书,不断提高工程理论的科学化水平,事实上大量设计咨询企业的硕士研究生是可适应这一规则的,只是因为失去职业训练而慢慢丧失了能力。增强中国规范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要求工程师不惟规范,优化设计,改造把规范当成设计保险的传统思维模式,发挥工程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关于咨询设计保险,要深化咨询设计企业以合同管理为基本,发挥保险对设计责任的保障作用,以经济杠杆调节设计在创造性和保守性之间的平衡,进一步加强设计咨询企业按市场化机制运行。

最后来谈一谈泰国某铁路项目。环顾周边,中老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等一批项目,大多采用“一带一路”1.0时代的G2G合作模式,今后这种模式已很难复制。但是,真正通过此政策文件倡导的,以前期规划引领、拓展多种合作模式、并以商业化原则运作的该项目,却难以获得直接政策支持。

总结该项目的市场开拓过程主要是,通过设计咨询企业前期参与规划编制创造项目并占得先机,与当地有实力的华人企业拓展出不同的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国竞争,最终强强联合充分发挥PPP框架下的商业竞争原则获得项目,如果运用科学评价体系合理评估其与“一带一路”的关联度和贡献度,对于此类项目采用适宜的金融支持政策,将是走向“一带一路”2.0时代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