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本地市场的追求

如果外国建筑商或承包商想在挪威开展业务,那么首先要考虑的是要为所涉业务使用哪种形式的法人实体。此外,外国建筑商或承包商应考虑《挪威工作环境法》,其中涉及对工作时间和就业保护的特殊要求,特殊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法规,证书要求,对工作和居住许可证的要求以及税法要求。

尽管在建筑项目中获得必要的建筑或规划批准可能会很耗时,但是,外商进入挪威的建筑行业并没有其他一般障碍。即使挪威选择不加入欧盟,但位于挪威的本地和外国企业仍可以通过欧洲经济区(EEA)协议全面进入欧盟市场。挪威的公司和资本利得税税率统一为25%,并设有提供国家卫生计划和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体系。

工作许可

没有针对外国设建筑商和承包商必须获得许可证的单独要求。但是,建筑商或承包商的雇员必须获得工作许可,除非他们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居民。特定类型的工作可能要遵守许可要求,例如使用炸药的许可、操作建筑机械的许可等。

竞争和竞争保护

在与外国承包商的竞争中,地方法律没有为本地承包商提供优势,因为这将违反欧洲经济区的反歧视规则。挪威遵守欧盟公共采购制度,该制度通过关于非歧视性和对投标人平等待遇的规定,确保与公共实体之间公平、公开竞争。竞争者之间的投标操纵是非法的,其被视为竞争规则中完全禁止的卡特尔形式。挪威禁止通过协议或一致的做法进行反竞争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贿赂

如果承包商非法获得了合同,法院可以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无论是通过贿赂还是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合同,该规则均可适用。根据《刑法》第387条,贿赂者和受贿者将受到起诉,并处以最高三年的罚款或监禁。根据《刑法》第388条,如果贿赂被视为是严重贿赂,行贿者和受贿者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贿赂者或受贿者是否为公职人员是评估贿赂是否被视为严重贿赂的重要因素。协助和教唆将受到同等惩罚。检验的标准是付款的提供者或接收者是否由于付款而收到或提供了不正当的好处。与政府雇员相同的反腐败立法也适用于私营专业人员。但是,如果建筑经理或专业人员(或其雇员)充当公共实体的代表或代理,而使其处于特殊信任的位置,则根据挪威《刑法》,这种情况可能导致腐败事件被视为严重犯罪,因此也将施加更严厉的处罚。

建筑合同及付款

在挪威,陆上建筑工作有多种标准合同形式,包括NS 8405、NS 8406和NS 8407。NS 8405特别适用于大型建筑项目,在这些项目中,承包商负责工程的主要部分,而建筑商负责设计的主要部分。NS 8406是NS 8405的一种较不广泛的版本,适用于与NS 8405相同的责任分配的小型建筑合同。NS 8407是为建筑项目制作的设计和建造合同,其中承包商负责该项目工程和设计的主要部分。双方可以自由决定在合同中使用哪种语言,标准合同形式以挪威语和英语提供。对法律选择和争议解决地点没有特殊限制。缔约双方可以自由地约定付款频率,NS 8405、NS 8406和NS 8407中的默认机制是按月间隔付款。

保险

在挪威保险市场上,承包商可以就第三方财产的损坏、工人或第三方的损害以及环境危害造成的损失获得保险。但是,普通的保险产品不包含延误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根据NS 8405、NS 8406和NS 8407,承包商有义务为合同对象和材料提供保险,以防止物理损失或损坏。

雇佣

在项目结束时,终止永久性雇佣合同需要正式解雇并另行通知。而且,必须根据与企业、雇主或雇员有关的情况客观地证明解雇是合理的。在挪威,只有在《工作环境法》第14-9条明确列出的情况下才允许临时就业。

在挪威受雇的外国工人与挪威雇员享有同等权利。所有员工必须具有书面雇佣合同,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就业,无论是永久性还是临时性的。劳动监察局监督雇主遵守《工作环境法》和《假日法》的要求。

付款权利

根据挪威法律,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在另一方当事人极有可能不履行其合同部分时,请求中止履行合同。因此,如果建造商未能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间表付款,承包商可以停止并暂停向建造商进行交付。在挪威,建造商未自愿支付的索赔可通过挪威执法当局强制执行。执行机关收到执行表后,将发出警告函,要求债务人遵守合同的履行或对债权提出异议。如果债务人对债权提出异议,则必须通过普通法院系统处理债权后,方可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争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债权人,执行当局将代表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可用资产(例如,对建筑商的财产设置留置权),以维护债权人的债权。

侵权索赔与赔偿

挪威没有禁止承包商在合同中纳入此类赔偿条款。但是,如果赔偿责任是由于管理上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那么此类赔偿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第36条,此类赔偿条款可能被视为不可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被赔偿方有权要求赔偿方赔偿,但是,两方协议中的赔偿条款并不能免除受赔偿方对因受赔偿方的过失而遭受损害的第三方的责任。

诉讼时效

在挪威,关于建筑工程的一般诉讼时效是自提出索赔之日起三年。对于基于违约的索赔,三年期限将从违约发生时开始计算。如果建造商不知道其可以要求索赔,则诉讼时效为在其接管后的13年内,且不早于建造商知道索赔后的一年。

国际环境法和当地的环保责任

挪威是《斯德哥尔摩宣言》的签署国。挪威的主要环境法律包括《生物多样性法》、《污染法》和《规划与建筑法》。根据《规划和建筑法》,较大的建筑项目需要对建筑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同一法律还要求任何新建筑物都必须满足有关能源性能的要求。开发人员和承包商可能会因为污染承担责任,并有义务支付赔偿金(《污染控制法》第8章),也有可能因造成污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40条规定:如果污染是由于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的,则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争议解决

建筑业法律委员会是一个专门处理建筑事务的组织。当建筑纠纷须由普通法庭审理时,法庭通常会指派两名具有专门技术知识的非专业评审员。因此,仲裁小组通常由具有建筑法专门知识的仲裁员组成。

争议评审委员会并不常用。然而,一些标准合同(如NS 8405和NS 8407)包含替代性的争议解决机制,这使得双方都有权要求由独立仲裁人临时裁决争议。与普通法庭或仲裁程序相比,这是一个相对快速的过程。但是,这些决定通常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在调解方面,根据NS 8405、NS 8406和NS 8407,双方没有义务参加任何专业调解。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可要求在双方之间召开会议,由建筑商和承包商管理层的代表参加。

如果政府是建筑商,通常会同意通过普通法院程序解决争端。根据NS 8405,争议金额超过925万挪威克朗的争议应提交仲裁,而争议金额少于925万挪威克朗的争议应通过普通法院程序解决。在政府为建设者的建设项目中,纠纷通常由普通法院解决;当合同基于NS 8405时也是如此。根据NS 8407,任何争议应由普通法院解决,除非当事各方同意仲裁。挪威批准了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纽约公约》)。根据《仲裁法》的主要规定,外国仲裁裁决可以在挪威执行。该规则也适用于非《纽约公约》管辖区的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