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欧盟及各成员国的氢能相关财政和其他公共部门融资工具体系较为完善,从资本端加速推动欧洲氢能产业朝着更高目标发展。欧盟于2022年3月8日提出了“氢加速器”计划,将2030年欧盟绿氢供给目标从560万吨提高至2060万吨,占终端能源消费量的8%左右。《欧洲氢能战略》计划到2030年,在欧盟和非欧盟国家各安装40GW可再生能源制氢装置。REPowerEU能源独立方案计划新增的1500万吨绿氢供给目标中,只有500万吨来自欧盟本土,其余1000万吨将从不同来源进口。

欧盟及其各成员国的氢能财政政策和其他公共部门资金分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我国参考和借鉴,满足我国氢能产业融资需求,推动实现氢能产业资金结构多元化稳定化。

本文从公共部门融资角度出发,按资本市场化程度,逐步分析和对比欧盟和中国在氢能领域的财政金融政策工具运用、公共部门融资建议、政府引入私有资本现状,希望能给我国氢能公共部门融资支持方式以更多参考和借鉴。

二、中欧氢能财政政策工具

(一)总体情况

政府公共部门融资包括政府财政资金、政府贷款、政府债券及与政府合作的私人资本。欧盟对各氢能项目的投融资支持主要分为氢能公共资金指南、氢能基金和氢能相关财政援助三个方面。欧盟成员国陆续出台众多政策以推动对氢项目的财政援助,其中包括欧洲共同利益的重要项目(IPCEI)工具。企业可以通过IPCEI财政工具获取资金支持,用于氢能基础设施的研发和建设。同时,《气候、环境保护和能源援助指南(CEAAG)》也鼓励各种财政援助优先用于可再生能源生产项目,包含氢能。此外,《一般集体豁免条例(GBER)》也允许政府对电解槽及其组件的开发和/或部署提供资金支持。

相比之下,中国氢能相关财政补贴细则仍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日至6月25日的过渡期,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标准的0.8倍补贴,过渡期后,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就推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提出了长期规划。受疫情影响,我国国家层面氢能产业补贴政策何时发布仍是未定之数。但就地方层面看,我国东部部分省份和城市已经针对氢能产业发展制定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表 1  地方层面氢能财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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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二)氢能公共部门融资指南

目前,欧洲清洁氢能联盟准备发布《氢能公共融资指南》,以用于指导各利益相关方采用更高效且成本更低的融资方式为氢能项目融资。

我国企业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和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确定项目和企业的绿色属性对氢能项目进行投融资资金支持。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参与氢能、储能及电动汽车等领域国际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和修订。随着我国氢能标准国际互认的逐步实现,我国氢能项目将吸引更多国内外资金,推动中国氢能公共融资指南的发布和更新。

(三)氢能政府援助基金

政府援助基金是指国家划拨部分财政资金建立,支持各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建设而设立的基金。2020年12月,欧盟在氢能领域启动政府援助基金“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资助大型的研发、首次工业部署和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欧盟氢能援助基金包括欧洲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投资欧盟基金(InvestEU)、转型基金(Just Transition Fund)等,主要用于氢能领域的应用研发、技术展示和技术商业化应用。各个国家自主开展项目预选,候选项目名单交由欧盟委员会审批。欧盟国家援助基金旨在支持高度创新的低碳技术项目,包括电解槽等零碳和低碳设备的研发和批量生产。

目前中国尚未有国家层面的氢能援助基金,但也出台各项政策支持政府和企业以产业基金等的形式推进氢能发展。2022年3月24日,我国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指出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氢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当前在上海、广东、河北、浙江、陕西等地已经有国资背景的氢能产业专项基金设立。这些国资氢能基金已经在助力产业链企业发展、推进氢能项目落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表 2  部分国资氢能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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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中欧公共部门融资支持比较

通过上述对中欧氢能公共部门融资支持方式的分析,我们发现欧盟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氢能公共融资指南、氢能财政工具和氢能国家援助基金体系,而我国氢能领域财政支持和公共部门融资指南编写仍处于发展初期。

在氢能公共融资指南方面,欧洲清洁氢能联盟准备发布《氢能公共融资指南》,以用于指导各利益相关方采用更高效且成本更低的融资方式为氢能项目注资。而我国目前仅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缺乏专门针对氢能投融资的公共部门融资指引。

在氢能政府援助基金方面,欧盟发展较为完善,在氢能领域启动政府援助基金“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资助大型的研发、首次工业部署和基础设施项目。目前我国尚未成立国家层面的氢能产业基金。2022年3月,我国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中明确了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氢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在氢能财政工具方面,欧盟相关财政工具发展比较完善,包括欧洲共同利益的重要项目(IPCEI)工具、《气候、环境保护和能源援助指南(CEAAG)》以及《一般集体豁免条例(GBER)》等。中国氢能相关财政补贴细则仍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目前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和《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