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实施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资无特殊优惠;鼓励外商向优先发展领域投资,特别提倡外商向非资源领域投资

投资准入风险

承包工程的风险

劳务用工风险

●ESG风险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简称“哈萨克斯坦”或“哈”)全国人口1900多万,地处中亚,南与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接壤,北邻俄罗斯,东连中国,西濒里海,国土面积约272.5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哈萨克斯坦自然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石油储量居世界第七位,是油气生产出口大国,不少矿藏品种储量居世界前列。1992年1月3日中哈建交,2005年7月,中哈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1年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访哈期间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2017年5月和2019年4月,哈首任总统应邀访华并出席第一届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据我国商务部统计,2020年,中方对哈全行业直接投资5.8亿美元,同比增长44%;中方对哈工程承包合同额16.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9亿美元。中哈在油气、化工、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等领域合作也取得显著效果,哈萨克斯坦已成为中国海外投资和承包工程的重要目的国之一。本文对我国企业赴哈萨克斯坦投资与承包工程的风险进行简要分析,供大家参考。

投资准入风险

哈萨克斯坦自独立以来,坚持奉行积极吸引外资政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哈萨克斯坦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25位。哈萨克斯坦成为许多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国。哈萨克斯坦管理外资的主要法律为新《投资法》,其他还包括《企业经营法典》《关于国家支持投资实施的若干问题》《关于批准战略性投资项目清单》《关于国家支持投资的若干问题》《投资补贴发放办法》《投资优惠申请接收、登记和审议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哈萨克斯坦对外资无特殊优惠,实施内外资一致的原则;鼓励外商向优先发展领域投资,哈萨克斯坦特别提倡外商向非资源领域投资。但是,实际上哈萨克斯坦政府对部分些行业可以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或者设定一定的外资股比限制:

(1)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对涉及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的一些行业,哈萨克斯坦有权禁止或限制投资。

(2)银行业。外资投资者投资并购哈国银行需经哈国中央银行审批,且外资银行的资本份额不得超过国内所有银行总资本的25%。哈萨克斯坦允许外国银行在哈设立分行。

(3)保险业。外资投资者投资并购哈国保险公司也需经哈国中央银行审批,且所有合资非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资本份额不得超过哈本国非人寿保险市场总资本的25%;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资本份额不得超过人寿保险市场总资本的50%。

(4)矿产投资。根据哈萨克斯坦《投资法》规定,能源部有权拒绝许可哈萨克企业向外资转让矿产开发权或出卖股份;国家可以优先购买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以及对该企业决策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

(5)土地投资。根据哈萨克斯坦《土地法典》规定,哈萨克斯坦本国公民私人可以拥有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但是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只能租用土地,并且租期不能超过10年。

我们建议,为了防范投资风险,应当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在进入哈国市场时,应进行投资环境调查,了解当地市场需求、政治制度、政府状况、安全状况、法律状况与司法环境、营商环境与外资环境状况、政府财政金融状况、自然地理和环境气候状况、市场准入和批准要求等情况。

(2)选择可靠合作伙伴,调查合作伙伴的资信状况,依法合规生产经营。签署合同时要谨慎仔细,尽可能规避风险隐患,防止落入无良合作伙伴的圈套,避免陷入欺诈陷阱。

(3)投资时,应对投资合作项目合规性、可行性和项目风险做全面客观评估,选择技术和成本有相对优势的项目,不可一哄而上。

(4)在发生风险损失需要追偿或发生争议需要解决时,要了解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通过和解谈判、国际仲裁或司法手段追偿损失。

承包工程的风险

哈萨克斯坦管理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法律包括《建筑法》《关于在哈萨克斯坦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城市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法》等。根据哈萨克斯坦《建筑法》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合资形式进入哈萨克斯坦建筑业市场,但外资在合资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如100%外资控股的哈萨克斯坦本地企业作为一个主体参与建筑业合资企业,则外资持股比例可以超过49%。

根据《2015年国家采购法》规定,国家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只能通过招标程序选择,并在中标后签署合同。哈萨克斯坦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实行许可管理制度。根据2001年7月《关于在哈萨克斯坦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城市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法》的规定,凡在哈境内承建当地工程项目的外国企业须持有国外工程项目承包商执照。外国企业在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时,可以总公司的资质购买标书,中标后同哈萨克斯坦招标委员会签订合同,然后在哈萨克斯坦正式注册外国企业的子公司或独立的合资公司以执行项目。

哈萨克斯坦对于工程施工和验收也实行许可管理与国家验收制度。施工许可证由“国家(或地区)建筑委员会”发放,申请人向上述机关提供从事项目所需全部文件及许可证手续后,许可证发放单位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签发许可证的决定。除了技术简单的项目以外,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需要通过国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国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结果报告是国家登记项目投产财产证明的基础文件。

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规定和当地工程市场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应:

(1)慎重选择承包工程项目。中国企业应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风险评估,对项目背景、项目业主资信、项目资金来源等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对项目的投标报价、商业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同时,对当地的分包商供应商、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供应状况、价格进行调查,必要时签署标前协议,锁定分工商和设备材料价格等,同时不要承担无法或很难完成的义务,避免延误工期等违约,遭受大的损失。

(2)认真了解当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国工程企业还应当对在当地承包工程的强制性规定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必要和可能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避免项目违规和超出投标报价预算,同时对外国企业在当地承接和实施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和特殊规定进行详细了解,避免违规。

(3)了解在当地开展工程承包的组织形式。到哈萨克斯坦投资或承接工程的外国法人或公民可根据需要办理三种形式的注册:注册当地子公司(合资公司或独资公司)、注册我国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注册我国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处。据了解,在哈萨克斯坦的外国企业可以以外国母公司的资质和名义投标项目,中标后同哈萨克斯坦招标委员会签订合同,但是外国企业在实施项目时,必须在哈萨克斯坦正式注册公司,以执行项目。当地办理公司注册等手续的时间较长,准备在当地承接工程项目的我国企业,应当对此进行详细理解并及时做好准备。在哈萨克斯坦有许多专门提供公司注册服务的公司,中国企业也可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信誉好的服务公司进行咨询,要求其协助办理当地公司注册手续。

(4)合理安排施工方案。哈萨克斯坦地处高寒地区,冬季施工条件恶劣,冬施措施将会大量增加施工成本。同时,当地分供商市场供应不如国内充足,价格高,效率低,对此,中国企业应合理安排施工方案,充分整合本地和国外资源,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按时保证保量地完成项目。

劳务用工风险

哈萨克市场整体的劳动力市场供应不足。据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劳动力资源发展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哈劳动力市场各类熟练工种岗位空缺总计达到16.3万个。尽管如此,哈萨克斯坦对引进一般外籍劳务人员有严格的限制,原则上,只有本国劳动力市场上没有适合某些工种技能的情况下,才允许雇用外籍劳务。哈政府每年确定引进外籍劳务人员配额。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政府一直在收紧外籍劳务使用政策,压减外籍劳务配合指标,旨在缓解本国就业形势。哈萨克斯坦对外国劳务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许可制度。在哈萨克斯坦从事有偿劳务的外国公民必须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工作许可,否则将被罚款、拘留、直至驱逐出境。

我们建议,在当地投资或者承包工程的中国企业,在引进和使用我国或第三国劳务人员时应当注意如下风险:

一是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提前申请外籍劳务人员配额。中国企业应事先了解哈萨克斯坦法律关于以配额方式限制外籍劳务、用工比例、薪资待遇和本地化成分要求。中国投资人或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哈萨克斯坦的这些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要求,充分核算成本,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提前申请外国劳务人员配额,禁止劳务人员持商务签证及旅游签证在哈萨克斯坦务工,以免受到处罚,影响项目进展,导致损失。

二是在当地已有经验的投资人或承包商,应当尽量使用本地劳动力。承包工程企业需充分研究哈萨克斯坦劳务许可规定,严格遵守哈法律法规,最大限度雇佣当地劳动力,并杜绝各类歧视行为。同时,应当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企业管理制度,提高跨文化整合与管理人力资源的能力,确保管理符合当地员工的特点,尊重当地人民生活习惯,减少和避免劳资纠纷。

三是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哈萨克斯坦法律要求员工人数超过500人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遇到劳资纠纷时,工会具有较大影响力。因此,了解《劳动法》,加强与工人沟通,妥善处理和当地工会的关系是避免劳资纠纷的良好途径。

Ll2zQshIdRjNEmByYU58OTeCWSkDt1ga.gifESG风险

在哈投资和承包工程的中国企业还应当注意防范ESG风险。

1、环保风险(E)哈萨克斯坦生态、地质和自然资源部负责环境保护、制定自然资源利用、水资源管理的国家政策,确保生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森林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水法》《哈萨克斯坦土地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保护法》和相关的总统令等。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应当注意环保风险,在哈萨克斯坦投资与承包工程的中国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当地环保法律的要求进行环保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要注意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2、社会风险(S)哈萨克斯坦是世俗国家,人民自由选择宗教,多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部分信仰天主教等其他宗教。同时,由于近现代历史和政治的原因,在社会文化、风俗礼仪等方面与俄罗斯和西方国家有相似之处。哈萨克斯坦人在正式场合衣着非常考究,女士优先,尊老爱幼,家庭观念极强,对庆祝生日和各种节日高度重视。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应遵守商业道德,恪守商业规范;注重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操作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中资企业人员在哈工作期间谨言慎行,在尊重当地风俗,尊重外方员工,尊重伊斯兰教习俗,不劝烟、不劝酒。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雇用当地人员时应严格按照当地社会福利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类保险,并提供社会福利。中国企业还应参与慈善捐助。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企业扛起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为当地社区建设提供赞助,扶助弱势群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3、公司治理风险(G)哈萨克斯坦特别重视反对商业贿赂、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营商环境建设。2019年4月,为加强同腐败和经济犯罪活动斗争,哈单独组建国家反腐败署。哈萨克斯坦关于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有《反腐败法》《竞争法》《刑法》等。哈萨克斯坦《竞争法》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向买方和卖方(供应商)员工行贿。我们建议,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和承包工程的中国企业,应当加强公司治理与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对与企业业务相关的涉及腐败、欺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进行搜集整理,明确相应的反腐败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的合规义务,并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同时,企业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法治环境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树立中国企业合规诚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