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走出去”的中国对外承包企业承担着国内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而国外贷款申请较为困难的融资困境。 国内金融机构通过为对外承包企业的融资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解决“走出去”企业境外实体授信不足,资质不够等困难,成为一种卓尔有效的境外融资途径。

内保外贷的概念及模式

一、什么是【内保外贷】

1.    内保外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5月19日颁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2.    内保外贷的基本操作模式是由中国对外承包企业设立在境外机构(外贷)(尤其是在香港、新加坡、维京群岛、开曼、毛里求斯等避税天堂地区或国家的子公司作为借款人),由境内母公司作为担保人(内保),中资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或当地外资银行为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该融资也可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

二、【内保】模式探讨

境内母公司【内保】方式可以分为公司信用担保和银行信用担保,对比见下表。

内保方式之公司信用担保与银行信用担保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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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分析与实际操作经验,内保外贷业务中的【内保】还是以银行信用担保更为常见。银行信用担保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第一,银行信用担保时间可控,更能适应申请人紧急的融资需求;

第二, 银行信用担保虽然需 要承担一定费用,但银行间的信用更容易被贷款金融机构接受;

第三,银行信用担保运用广泛,条款成熟均衡;

第四,公司信用担保要承担或有负债上表的风险,这对于绝大部分境内实体的财务报表存在压力。

内保外贷的特点

一、贷款期限

内保外贷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可以做到1-3年,通常以一年以内短期为主,可以补充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替换流贷。

二、优势

优势之一:内保外贷方式贷款审批快、贷款额度较大,融资成本具有相对优势;

优势之二:手续便捷、合理的融资结构安排下,审批和发放只需在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核准手续,且担保公司不必在财务报表中增加负债,可有效控制企业资产负债率。

对外承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往往设立时间不长,甚至很多公司以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的壳公司形式设立。财务数据并不理想,难以在当地凭借自身资质获得银行的青睐。

上述条件下,境外子公司只能借助母公司的担保来实现授信增级,获得贷款,同时可以充分享受境外低融资利率和简化的时间流程等带来的经济效用,顺利完成项目的开发。

三、双向带动作用

内保外贷对境外实体和境内母公司的双向带动作用。

1.    通过内保外贷业务,使境外实体获得比较宽松的融资支持,增强其资金实力,可使境外实体在供应链的上下游中具有更强议价能力,具有更强的话语权;

2.    内保外贷凭借自身担保机制的特点,可以加强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到中国对外承包企业海外项目开发融资之中,进而对境内母公司的资信能力进一步加深了解并逐渐认可。

* 而根据以往经验,由于境外金融机构对境内公司的了解甚少,要获得境外融资机构的融资,没有境内机构的参与担保,几无可能。

而内保外贷的内外连动,无疑是为境内企业和境外金融机构在互相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增进互相了解和合作信心搭建了一个平台,相信随着内保外贷合作的加深,双方将会有更加直接的合作模式孕育而出。

内保外贷的适用

一、对外承包企业境外实体的适用

对外承包企业在海外的机构主要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形式,相比较,境外子公司的实体形式比分公司在内保外贷方面更适用。

由于分公司并没有独立承担负债的能力,因此分公司举借的外债将会计入母公司负债,提高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众所周知,资产负债率过高将降低企业资信度,将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削弱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内保外贷的融资模式更适用于境外实体为子公司的情况。

二、项目融资期限的适用

由于境内开出的保函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保函到期若不能用新的保函续接上,则境外实体通过原保函的融资必须在保函约定的到期日进行清偿。因此,内保外贷的融资方式更适用于融资期限与保函配套的情况,即一年期及以内,如果融资期限没能与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现金流配套,将会使公司面临巨大的资金偿还压力。

内保外贷业务的风险管控

由于本文探讨的是对外承包企业项目开发阶段的融资问题,因此需要就对外承包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风险管控问题做一梳理。

一、项目甄别

海外项目开发的项目条件多种多样、各具特点,并不是每一个项目都是适合内保外贷业务。因此项目甄别是风险管控的重要方面,项目条件是否符合内保外贷业务的适用是主要的考量要素。

合理的项目甄别是风险防范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也是一切风险管控工作的根本。

二、注意责任与义务对等

由于海外工程承包自身特殊的行业特点,其商业运作模式也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关联方较多,常常存在联营体方式和多重分包方式的商务运行模式。风险管控时一定要注意,担保主体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和义务要统一,如必须担保额外责任,必须让相关方出具反担保措施以控制风险。

内保外贷业务的发展趋势随着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代表的国家外汇、外债以及跨境担保的政策进一步放宽,将会有更多对外承包企业采取内保外贷的方式解决境外资金的困难。

内保外贷业务的推进有助于提高境内母公司的境外知名度,可以更好地提高担保可被境外银行的接受程度。通过更多的参与境外融资业务,获得境外银行的认可。

内保外贷业务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其收支与商业银行政策的变化,且涉及的主体和流转环节较多,这使得实务操作环节的对接风险无法轻易控制。因此,在融资实务操作中,应当坚持“不单一或局限于使用内保外贷”,拓宽境外项目开发的融资渠道满足不同项目的不同实际情况,盘活对外承包企业海外资金,实现融资多元化和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