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系统研究“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实践情况,推动相关领域经验共享和业务合作,推广“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优秀案例,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以下简称亚金协)以“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委员会为依托,编写了《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实践报告》。报告附录部分精选了40个“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实践案例,涵盖信贷支持、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类、保险服务、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普惠金融、投融资平台、疫情防控等领域,不仅展示了亚金协会员以及相关机构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着力开拓的业务成果,也反映出“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实践的新变化。

中国银河证券: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收购联昌证券等项目

摘要:对“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对当今经济全球化具有重要意义,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相关国家积极响应。近年来,中国银河证券积极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国家队券商”和“中投生态圈”重要成员,主动作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稳步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先后完成了境外平台搭建、A+H两地上市、马来西亚联昌证券收购等阶段性目标。

1、背景与金融需求分析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金融扩大高水平双向开放的决策部署,在公司国际业务发展战略规划(2019-2022)中明确提出:公司将发展“以亚洲为中心”的国际业务体系;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区建设,实现以银河国际(银河-联昌)、银河广东(深圳)、银河海南为基础平台,以东南亚为核心,覆盖亚洲,择机进入俄罗斯和非洲,关注欧美的国际业务布局;利用丰富的客户资源、网点资源优势,提升重点服务 “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等国家战略的能力;确立以本土业务为基础、跨境业务为核心的业务模式。

2、具体举措和工作亮点

1、深耕东南亚,重点实施联昌收购项目

2018年1月18日和2019年6月28日,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银河国际与联昌集团分别就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合资公司”)和马来西亚CGS-CIMB Holdings Sdn. Bhd.(简称“马来西亚合资公司”,与新加坡合资公司统称“银河-联昌”)50%的股权完成交割。凭借银河国际在香港的平台以及合资公司在东盟地区的业务网络,公司将为境内、境外各类型客户提供交易、融资、并购、投资和财富管理服务。银河国际及银河-联昌证券将发挥公司整体协同效应,立足亚洲,关注全球,使内地资金、内地资产与全球资金、全球资产紧密结合,致力成为“亚洲的金融门户”。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开始对联昌新加坡实行财务并表管理,并与联昌集团就马来西亚CGS-CIMB Holdings Sdn Bhd 50%的股权完成交割。

2、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金融服务

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中,公司重点参与了区域内交通设施建设相关的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项目,如港口、机场建设、轨道交通及相应设备生产等行业,积极发展创业投资、高新科技企业及科创板企业上市、湾内企业债券融资等业务,夯实“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

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公司利用参加首届三亚自贸港金融博览会等机会,与海南省重点国有企业结成紧密合作关系。公司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机会,与海南省财政厅洽谈发起设立总目标规模为10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的事宜(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基金”)。基金一是投向具有一定收益的基建项目,二是投向海南省内重点园区及园区内企业,三是产业投资。

3、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业务布局

公司今年以来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困难,开展了与俄罗斯、阿联酋及英国的双向互利合作探讨,并探索由境外子公司银河国际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子公司。

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俄罗斯、西亚和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必要性。公司与在俄当地合作伙伴于2012年即开始推动中俄资本市场互利合作;2017年与莫斯科交易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18、2019年两次举办中俄金融监管部门会晤;公司主要领导于2019年底对俄财政部、央行、莫斯科市政府、莫斯科交易所进行了成功访问,为公司推进中俄投融资跨境业务和在俄设立子公司做了大量铺垫工作。

英国伦敦金融城是世界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公司主要领导应约与伦敦金融城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主席举行视频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进行了详细讨论。

西亚地区的阿联酋是重要的“一带一路”节点,金融影响力覆盖西亚和北非,与中国关系良好并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公司领导参加了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在北京设立国际金融中心办公室开业仪式。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子公司是公司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的重要举措。中央已经批准澳门特区设立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探索设立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交易所。公司在澳门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就近开展证券业务,服务大湾区客户。

4、开展“一带一路”跨境业务研讨

2019年9月,公司参加第四届宁夏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与参会的阿拉伯国家企业深入讨论“一带一路”合作;2019年底,公司参加上交所举办的中俄资本市场论坛和深交所主办的中国-孟加拉国资本市场论坛;2019年底,公司参加中投公司跨境投资与国际产业合作大会,积极推动基础设施与物流行业跨境业务合作;公司还进一步加强了对“一带一路”布局和业务机会的研究,发表了多篇专题研究报告,并于2019年底在新疆举办了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一带一路”发展研讨会。

5、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相关国际组织

公司充分发挥作为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单位的优势,积极对接该协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众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权财富基金朋友圈,服务“中投生态圈”建设。

3、取得成果及影响

1、联昌并购项目是公司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

收购项目完成后,公司由一家国内的大型券商发展成为在亚洲特别是东盟地区覆盖广泛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业务分布于东盟(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东亚(中国香港及韩国)、南亚(印度)、欧洲(英国)及北美(美国)等9个国家和地区,完善了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的金融服务网络,为公司更好的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购后的银河-联昌证券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几个东盟主要证券市场均是市场领导者,在新加坡排名第1,在泰国排名第6,在印度尼西亚排名第3,银河联昌(马来西亚)排名第2。这充分说明了公司将国际业务重心建立在以东盟和亚洲为中心的“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银河-联昌通过与日本冈三证券、越南戴南证券、欧洲Liberum展开合作,为日本、越南、欧洲部分国家等全球30多个市场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通过银河-联昌,公司成为唯一一家同时在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拥有领先地位的券商,在推动中国与东南亚投资者互动,开展“一带一路”跨境业务方面拥有较大优势。

2、海南自贸港以港航运枢纽建设和临空产业园为依托,深度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和“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加快洋浦港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步伐,在港口运营管理、船舶修造、保税船供油等领域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以江东新区临空产业园为依托,利用航权优惠政策等,在航空物流、飞机维修、航空金融等领域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其次,海南自贸港建设将有助于优化本地区资源配置,加速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促进海南乃至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合作,还将为东南亚地区国家吸引区域外的资本、技术,促进本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生产要素流动提供新平台。

3、“一带一路”沿线布局方面成果:

阿联酋希望和中国进一步深化金融部门的协作,打造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金融基础设施、推动“一带一路”金融互联互通,欢迎中国的金融机构在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英国伦敦金融城与公司将建立工作组,落实在跨境财富管理、投融资、金融科技、资产管理、研究和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合作意向。澳门分支机构方面,目前业务开展方向主要是通过在澳的潜在合作伙伴引入澳门政府和民间资金与公司合作设立QFLP试点企业,在澳门募集资金并投资到大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及产业园区等项目,服务大湾区及“一带一路”建设。

4、跨境业务研究方面:

公司境外子公司银河-联昌在亚洲八个国家拥有超过70位研究员,研究范围涵盖本区域超过 800 家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一带一路”沿线投资研究能力。

5、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组织方面

公司在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担任绿色金融合作委员会主任单位,于2019年底牵头在亚洲地区创新性的编纂了首期《亚洲绿色金融实践报告》,详细分析了亚洲各国及其他部分“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绿色金融状况,收集了30多家亚洲金融机构有益的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实践案例,为践行绿色“一带一路”做出了显著贡献。公司积极参与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一带一路”合作委员会和普惠金融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并于2019年底参加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曼谷峰会期间发表主题演讲,呼吁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金融创新合作。

4、难点、经验总结及政策建议

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业务的跨境化覆盖与产品的跨境交易是证券公司国际化和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表现。在金融全球化的推动下, 加上发达的技术手段, 国际投资者和资金的流动趋势是越来越不受地域限制,因此各国监管机构对证券的跨境发行、上市及交易的管制趋势是逐渐放宽,而中国目前还缺乏与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成熟市场的证券从业资格互认制度。开放是一把双刃剑, 它在使资本实现跨国界的自由融通的同时,也给监管者制定的法规条例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强化跨境业务监管协作,推动国内市场国际化和跨境业务,支持推动中国证券公司“走出去”,将更好地服务金融业落实“一带一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