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加拉国,对于并购交易没有单一的立法规范。1872年《合同法》(the Contract Act 1872)、1994年《公司法》(the Companies Act 1994)和2012年《竞争法》(the Competition Act 2012)是规制并购交易的主要法规。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还需关注1947年《外汇管制法》(the 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 Act of 1947)以及涉及外商准入的工业政策(the Industrial Policy)等法规。孟加拉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并购交易搭建了初步的法律框架,以下主要概述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以便中国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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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并购交易中的交易文件,如股东协议、股份购买协议、合资协议等,受到孟加拉国1872年《合同法》的规制。孟加拉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如当事人能力、要约与承诺、对价、意思自治、建立法律关系的意图、合法目的、确定性、标的、履行可能性、手续以及合同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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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在孟加拉国,所有的公司,包括外资企业全资子公司和合资公司,都必须遵循1994年《公司法》。其规定并购的相关流程,如股份转让的要求、相关的程序问题等。并购方案需要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其后,根据《公司法》第228和229条,公司股东或债权人还需要向高等法院就并购事宜提出请求,得到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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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

2012年孟加拉颁布《竞争法》,旨在防止、限制和消除限制竞争行为。孟加拉国《竞争法》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规定任何人不得签订对竞争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协定、决定或存在共谋行为,不得在生产、供应、服务等市场形成垄断,不得存在搭售、拒绝交易、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竞争法》明确禁止对产品或服务市场产生不利影响的并购行为。孟加拉国竞争委员会有权对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进行调查,并监督并购交易是否构成垄断或者阻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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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制法》

所有的跨境交易均须遵守孟加拉国1947年《外汇管制法》。孟加拉国对于外汇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汇入和汇出都受到监管。孟加拉国银行是孟加拉国的中央银行,负责管理孟加拉国的外汇交易,给予一般或特别许可。涉及跨境并购的行为,需要得到孟加拉国银行的批准。

尽管孟加拉国银行近年来放宽了外汇管制,但是在全球两家知名水泥公司Holcim和Lafarge的并购案中,孟加拉国央行限制了外汇汇出,其认为双方约定的1.17亿美元交易价格过高,只批准外汇汇出6252万美元。尽管孟加拉国银行具有一定的外汇汇出裁量权,但是有时过于严苛,对企业的外汇汇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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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政策

孟加拉国1980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和保护)法》第4条明确规定,孟加拉国政府应对外国私人投资予以公平和公正的对待,保证外国投资享有充分的保护和安全。

孟加拉国对于外国投资较为友好,绝大多数的行业外商都可以100%持股。但是出于国家安全以及敏感行业考量,孟加拉《工业政策》共规定四个禁止行业:(1)武器或者其他军事设备和器械;(2)核能源;(3)有价证券的印刷和铸造;(4)在林区或森林保护区大规模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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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

并购交易中涉及资产转让的,还应遵守1930年《货物销售法》(the Sale of Goods Act 1930),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须遵守1882年《财产转让法》(the Transfer of Property Act 1882)。值得注意的是,动产的出售可能不需要登记,而不动产的出售是需要登记的,具体可见于1908年《注册法》(the Registration Act 1908)。

涉及公共有限公司需要遵守1969年《证券与交易条例》(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Ordinance 1969)、1993年《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法》(the Bangladesh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Acts 1993)、2018年《证券与交易委员会(重大股份收购和并购)》(the Bangladesh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ubstantial Acquisition of Shares and Takeovers) Rules 2018)以及监管机构不定时颁布的其他证券法律和条例。

特定行业需遵守行业规则,如1991年《银行公司法》(the Bank Companies Act 1991)、1993年《金融机构法》(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Act 1993)、2001年《电信法》(the Telecommunication Act 2001)、1885年《电报法》(the Telegraph Act 1885)、2016年《石油法》(the Petroleum Act 2016)、2018年《国家数字商务政策》(the National Digital Commerce Policy 2018)以及根据这些法律制定的规定和相关条例。

涉及到知识产权、商标转让、外观设计专利等收购行为,还需遵守1911年《专利和设计法》(the Patent and Design Act 1911)、2009年《商标法》(the Trademark Act 2009)、2015年《商标条例》(the Trademark Rules 2015)。

结语

总而言之,并购交易涉及到较多的部门法。如果中国企业或者个人投资者希望在孟加拉投资并购的话,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规范,并且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