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为了落实二十大的部署,国务院国资委在对标世界一流管理企业提升行动后,进一步实施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围绕价值创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国有企业做好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需要立足国资国企功能定位,重点关注五大方面内容。

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的背景

自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围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目标,持续推动系列行动。2018~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先后选择了11家央企作为试点,推进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重点聚焦“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示范”,推动中央企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把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纳入为重点工作,重点以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在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高质量收官的基础上,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推动国有企业聚焦六大领域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并要求围绕价值创造形成系统能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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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世界一流系列行动

推动国有企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国资国企强化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使命担当的必由之路。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以价值创造为牵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实现从数量型规模型向质量型效益效率型转变,从注重短期绩效向注重长期价值转变,从单一价值视角向整体价值理念转变,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于进一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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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需要关注要点

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作为国务院国资委世界一流系列行动之一,其主要工作思路与前期系列行动保持一致,同时也出现新的变化与要求,立足对《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的理解,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做好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需要关注五大要点

明晰目标,理清框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表示,“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大,一些企业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同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的要求不相适应”。国有企业应立足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强化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以实现价值创造,这是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的核心目的,围绕这一目的,《通知》明确了聚焦效率、聚焦创新驱动、聚焦国家战略落实、聚焦治理效能提升、聚焦可持续发展、聚焦共享共建六大价值创造领域接近30项的工作内容(见图2),国有企业应以此为工作框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行业特性,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同时以形成系统可持续的价值创造模式为目标加强能力体系建设,推进价值创造行动走远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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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主要工作内容

立足实际,紧抓重点

根据《通知》内容,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工作重点涉及了企业发展改革的方方面面,其工作范畴远大于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的八大领域,在同样计划行动时间内做好相关工作,需要企业立足企业功能定位、战略导向、经营发展需求以及所在行业特点等,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此外,对比“十三五”周期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的工作内容,有以下新的工作重点需要关注:

一是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过去国资国企改革相关文件对于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部署提及较少,而随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和规模日益扩大,强化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规划的重要性也日益加强。为此,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专门出台了《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以推动上市平台布局优化和功能发挥。对于地方国资国企来说,除了强化资本运作规划外,还需要重视协调国资监管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关系,确保资本运作合法合规。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在国家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导向下,我国科研投入规模持续增大,2021年我国研发投入规模达到2.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国有企业的科研投入也在持续增加,在巨大科研规模投入下,提升科研投入产出效率意义重大,同时《“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明确提出了“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围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国有企业需要形成合理成果评价机制和转换模式选择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管控。

三是构建和谐发展利益生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国有企业发展需要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主要载体,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关键,通过统筹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等相关方利益,形成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良好生态,实现多方共赢,是实现国有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国有企业在价值创造工作中应当秉持整体价值理念,加快打造和谐发展利益生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治理机制,推动企业形成长效的社会责任工作模式,实现利益相关方的价值最大化。

系统部署,做好落实

借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的工作思路和实施经验,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顺利推进相关工作需要进行周密的计划和系统的部署,并形成科学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举措落实。

一是做好组织建设。通过成立对标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并把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实现任务压力层层传导。

二是做好工作部署。通过制定清晰的工作清单,明确对标领域、对标对象、问题表现、工作目标、具体举措、成果形式、时间节点、进度表现、责任主体等内容,确定工作作战图,逐条落实、逐条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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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工作清单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要求责任主体就每一条负责的工作任务,形成相对完整的工作方案,确定相关工作阶段性里程碑事件,并做好工作方案与整体工作部署的衔接,按照里程碑事件督导责任主体工作进展。

定期评估,形成闭环

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评估—反馈—修正”的价值创造工作闭环,及时从对标价值创造工作中获得反馈,对相关工作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纠正,以确保行动的有效性和效率。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照价值创造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适时对各项价值创造举措的实施进度、与目标的差距、任务分工情况、环境变化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做到问题“即发现、即调整”,保证价值创造行动稳步落实。

二是实施动态评估评价。设置间隔评价时间,定期评估评价价值创造成果质量,对照评价标准和任务目标查找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督导限期完成,针对性地促进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加强经验交流。实施过程中,通过定期总结推广先进单位有效经验、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鼓励对标价值创造行动先进单位带头交流,发挥先进带动作用。同时,对评价发现的共性问题、重点案例等开展针对性授课指导,优化改进价值创造工作。

总结模式,持续深化

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曾表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实施世界一流系列行动,持续推动国资国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有助于国有企业形成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常态化理念、意识、机制,以便国有企业逐步形成自主推动、持续深化、自我完善的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势能。为此,《通知》要求国资国企推进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工作需要聚焦能力体系建设(图4),以价值创造行动为契机,总结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经验,并通过制度形式固化为常态化模式,推动国有企业在创建世界一流企业的道路上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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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价值创造能力体系建设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