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五局承建的埃塞俄比亚Woreta至Wolydia道路改造工程第2合同段:GobGob至Gashena的扩宽和改建工程,公路全长86km,合同金额2619万美元。该工程是全税项目,工程款的85%为美元结算,15%为当地币结算。结算利率采用固定汇率(1USD=8.6677Birr),设备、人工、材料可调价,合同工期为1278天。GOBGOB-GASHENA项目首批人员自2006年07月份进场,项目财务部于2006年底正式成立。现将埃塞俄比亚财务核算方法、税务方面政策及近两年来外帐核算经验、教训总结如下:

一、财务方面

1、存货核算方法

(1)国内存货入账价值应包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当地财务制度基本相同,但是国内发船来的配件基本是与固定资产或生活物资一起运达项目现场,而埃塞俄比亚海关报税文件(海关申报表)无法分清每个配件需缴纳各项税费,这些诸类问题,导致存货入账价值中的运输、装卸、保险以及各项税费无法逐一分摊,仅能根据商业发票列明的价值予以分配。

(2)国内采用先进先出发、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埃塞俄比亚对于存货发出成本,没有专门的财务核算方法,大多数中国公司外帐的做法,是根据存货期初价值及期末盘存的存货价值倒算存货发出成本,基本没有存货的入库、出库及材料帐等原始资料的收集、保管等管理工作,这样就导致存货当期成本的确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

2、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及净值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入账价值=CIF港口价格+已经缴纳的税款(该方式适用于用永久进口的设备)或将来需缴纳的税款(该方式适用于用银行保函抵押的临时进口的设备)+内陆运输费用+内陆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存在的问题与存货基本相同,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无法准确逐一分配至各项固定资产价值。

(2)固定资产折旧,国内固定资产折旧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方法,但是当地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分成两类,价值较大与施工相关的设备折旧率为20%,价值较小的办公生活用固定资产折旧率为30%,残值率均为0.

对于采用临时进口方式进口的固定资产,项目结束后若设备仍需留在项目所在国,则需缴纳与银行抵押保函担保金额相同的税款;若项目结束后设备转移至其他国家,则需根据所在国消耗的固定资产价值占整个固定资产价值的比例及银行抵押保函担保金额确定需要缴纳的税款。

因埃塞俄比亚经济比较落后,其财务的主要作用是为税务服务,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或准则,对于资产期末计价没有相应的规定。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资产类科目期末不用计提减值准备,如实际发生应收款项坏帐或固定资产报损,则可根据法院或其他政府部门相应的支持文件予以核销。

3、收入、成本的计量方法;

国内目前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当地财务制度收入的确定与国内收入准则基本相同,而成本的确定则要求与其发生的期间相配比。

4、费用科目的核算差异。

关于费用类科目核算,国内将费用分为可归属与成本的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及可归属于费用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而当地财务制度,仅基本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两个科目,核算内容也与国内大相径庭,当地的基本生产成本科目仅核算材料费用,而人工、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费用则全部进入管理费用。

埃塞俄比亚财务制度规定,总公司管理费及中方人员工资在缴纳完35%企业所得税及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后,可以计入成本。但大多数中国公司的做法是采取其他途径,如增加中方人员生活费,差旅费补助、增大低关税货物的报关价值等方法加大项目成本。

二、税务方面

1、埃塞俄比亚税收概述

埃塞俄比亚是对税收及外汇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税付较重。目前埃塞公路工程所涉及的税收主要有: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企业预扣税收、进口货物附加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埃塞俄比亚关税分为21大类,近1000小类,税率为5%、10%、20%、30%、35%等几类;因埃塞俄比亚属非洲贫穷国家,其消费税征税范围较广,税率较高,特别是汽车、家电等高消费品;在埃塞俄比亚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必须按15%的比率缴纳增值税;埃塞俄比亚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与国内基本相同,征税起点为150当地币、税率为10%至35%,但关于收入范围的界定与国内相差较大;埃塞俄比亚企业所得税(INCOME TAX)税率为35%,对于永久进口生活物资等货物则提前征收3%的企业所得税;企业预扣税收(WITH HOLDING TAX),埃塞俄比亚税法规定,在埃塞俄比亚当地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等需按货物或劳务的价值预扣2%;进口货物附加税(SUR-TAX),埃塞俄比亚政府于2007年4月9日新颁布实施了10%的进口货物附加税(SUR-TAX),其征收基数包括:(1)经海关核准后的进口货物的实际价值及保险费用、运费费用;(2)进口货物已征收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埃塞俄比亚进口货物附加税细则规定:所有个人以及企业组织进口的货物均需交纳进口货物附加税,但是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部分货物(海关货物分类目录中30.04及30.05);用于农业的肥料;石油及石油制品;用于货运、客运以及其他目的的交通车辆;航空航天器材;经政府允许的重大投资项目可以免予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