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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加速了全球能源消费方式变革,为新能源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企业之间的竞争早已上升为依靠企业素质与内功取胜的深层次较量。面对瞬息万变和日益激烈的市场,新能源企业应不断加强市场开发资源整合能力和资金运作能力。本文基于对全球能源投资趋势的分析,阐述新能源企业如何在后疫情时代加速适应市场规则,提升核心竞争力,抓住海外新能源跨越式发展机遇。

全球新能源投资趋势

随着技术进步和资源集成度的提高,新能源发电成本持续走低,竞争力逐渐增强并超过传统电力,疫情期间欧洲电力市场中新能源更是涌现了大量的负电价。后疫情时代全球新能源投资呈现出如下趋势特点。

一、技术要求不断提高

一方面,近2 0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使得大部分高风速、强辐照的地区已完成开发,未来项目更多集中于自然资源次级地区,对于新能源技术的要求将不断提升,例如海上风电、海底电缆、水上光伏等。另一方面,随着大量传统发电机组的淘汰以及电网现代化、智能化,新能源在发电的同时也被要求提供调峰调频、电压支持等辅助服务,因此新能源配备一定容量的储能将成为未来市场的重要趋势。

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一方面,新能源发电成本的下降带来了激烈的电价竞争,尤其在近年来国际公开招标的 IPP项目中,光伏电价屡创新低,竞争逐渐白热化。另一方面,开发商对开发过程中的关键资源(电网接入、土地等)抢占极为激烈。例如在西班牙,电网容量升级的进度尚不能及时支撑新能源的发展速度,电力接入资源的快速获取成为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

三、商业模式亟待创新

不断加重的新冠疫情让能源开发商和政府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在项目开发早期阶段就寻找合适的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以减少开发成本、降低开发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将很难在财政补贴上对新能源项目予以有力支持,保量保价的模式逐渐被打破,能源投资商需要承受消纳、回报、汇兑等多方面风险,新能源的投资开发模式已经逐渐从原先的公私合营模式向纯粹的商业化模式转变。

市场开发能力建设与开展思路

面对后疫情时代新能源市场呈现出来的趋势,新能源企业须加速适应市场新趋势与规则,认清竞争形势、紧扣时代脉搏,不断推陈出新,形成全产业链优势,抓住海外新能源跨越式发展机遇。

一、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形成全产业组合优势

随着产业发展的跨专业化、一体化,企业竞争已升级为产业链综合竞争力的较量,投资人对新能源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和响应程度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单体项目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收益难以达到目标。因此新能源开发企业应具备面向全球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规模化运作开发能力,方能可持续发展。

1.增强项目竞争力,培育市场空间。

资源整合就是将国内外新能源相关企业在产业链条上从上至下进行资源识别、选择与配置,聚合产业优质企业集群,组建合作联盟,制定有效的信息分享和项目开发合作推动机制,充分利用联盟中不同主体的市场、技术、资源等优势,打破局部制约瓶颈,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有效配置资源进行新能源项目规模化开发,从而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项目综合竞争力和议价能力,并拓展后续市场空间。

联盟内成员从项目寻源开始,到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协议谈判、EPC、运维等全过程,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打造新能源一站式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对于重点区域绑定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采取滚动开发策略,在同一市场内培养一批新能源项目,形成培育一批、投资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的循环局面,提升投资效率,增加效能输出。

2.拓宽寻源渠道,打造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组建合作联盟,企业加强与全球、区域和国别内有实力的开发商、制造商、咨询商及财务投资人、金融机构的直接对接交流机会,扩大项目寻源渠道,解决项目寻源途径受限、中间环节多,效率较低的问题。

在联盟内通过加强与头部公司的对标学习,在投资理念、开发模式、决策方式、融资创新、项目管理方面总结异同,充分借鉴经验,弥补短板。通过定期交流互动,筛选出一批有长期规划且有实力的公司,培育和打造稳定、互信和合规的技术商务伙伴合作关系,提高对电力市场的把控能力和项目寻缘渠道,借助合作方在特定区域的先发优势,发掘合适项目,创造合作机会,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共赢发展。

二、培养快速反应能力,应对现有市场竞争

在国际市场新的竞争法则下,投资人的决策周期和工作响应速度已成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快速反应能力是企业继规模、成本、技术之后新的竞争优势来源,是企业综合素质、整体实力更深层次的体现。

1.建立与市场要求相匹配的高效决策机制。

目前在许多国家的新能源开发流程中对企业的投资决策流程提出了前置性要求。例如希腊的光伏项目需通过竞标方式获取电价(每6个月一期),竞标前要完成大部分许可的获取,中标后项目须在18个月内进入商业运行。未中标的竞标人可以参与下一轮的电价竞标。在此规则下,如果竞标人在电价中标后再寻找新的投资人,决策时限非常紧张,难以满足在规定时间完成建设的要求。因此,希腊新能源开发商偏向于在投标前锁定新的投资人,完成关键协议的谈判甚至完成项目开发权的转让,共同参与投标。希腊市场的案例反应了现有市场的趋势,即大量的评估工作需要在项目前期开展并完成。

针对上述趋势,新能源开发企业需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市场规则充分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系统,优化内部授权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效率、释放活力,应对现有市场竞争。

与此同时,要提前做好市场规划工作,对战略性投资国别进行筛选、划分和锁定,研究电力市场,熟悉项目开发流程(例如开发中涉及的所有许可以及其获取的难度、重要性等),遵循市场交易的规则,摸索投资规律,提前准备、提前介入,为快速决策奠定基础。

2.建立与市场匹配的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决策效率并不意味着放低决策标准,而是在坚持底线、风险可控、能力可及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建立与之匹配的决策步骤,既保证项目前期投资流程能够有效进行风险防范,又能实现与现有市场的高效接轨。

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对投资环境的全面评估、对前期开发商的评估和对项目交易节点的控制。投资环境的评估应以专业机构的尽职调查作为重要手段和依据,充分摸清项目所在国各项法律法规,梳理重要投资风险,对电网建设、电力消纳以及电力发展规划和趋势进行深入的研究。对前期开发商的评估需高度重视,合作前应对前期开发商进行充分的商业诚信调查和履行能力调查,分析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履行合作义务的可能。项目交易节点控制是指前期开发既要稳步推进,又要坚持底线思维,合理控制开发节奏。在开发阶段关注 “技术、消纳、土地、环评、回报、协议 ”六大要素,通过在投资协议中对协议生效条件、支付条件、退出机制做出妥善安排,重要节点支付义务建立共管账户等手段,做好风险防范控,科学、稳健地进行市场开发。

三、夯实资金运作能力,助力企业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

充足且灵活的资金运作是海外新能源投资业务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项目的可融资性是项目成功的重要前提。

1.项目开发阶段的资金支持能力。

项目开发阶段,新能源企业应具备灵活的资金能力以支持市场开发。建议建立前期开发资金池,设计一定金额的前期费用支付使用权限,用于企业市场开拓和前期合作关系的锁定。在资金池的权限范围内,在研判项目技术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资金池内的费用快速启动国别、法律、税制等尽职调查,根据市场形势适时锁定项目开发权,避免因较长的决策流程带来投资时机的丧失。项目开发成功后,使用的资金池费用将由该项目予以返还。若项目后期不具备开发条件停止跟踪,则作为企业市场开发的必要性前期投入,计入沉没成本。

2.项目建设阶段的资金筹措能力。

项目建设期,采用发债或过桥贷款等途径解决建设资金使用的急迫性问题,从而快速匹配项目许可对商业运营的时间要求。以发债为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通过发债可以实现与项目的期限匹配并有利于吸收不同类别的资金,获得成本优势,实现建设期的融资。此外,新能源企业应注重加强与国际长期投资资金的合作,既包括加强与已有“一带一路”产业基金在项目发起阶段的联合股权投资,也包括与国际资本联合发起更多的“一带一路”专业绿色投资基金。通过增进与长期投资资金的合作,为企业新能源长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项目运营阶段的资金回收能力。

建设期完成后,项目固定资产已形成,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再融资的安排可以进一步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和释放企业的担保。企业投资的新能源类电站在达到一定资产规模后,也可以探索发行 ABS(资产证券化产品),或将现有资产和项目打包上市进行融资,吸引可以提供长期资本的机构投资者。运营期,企业亦可采用向基础设施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商业银行所属基金出售股权的方式,加快资金回笼。从全球货币政策环境来看,目前的低利率甚至是负利率环境仍将继续延续,机构投资者要求的回报率处于较低水平,有利于企业在 “资产荒”背景下吸收机构资金,实现前期投资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