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占越南企业绝大多数,近年来一直是越南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越南私营企业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发展缓慢、草新开放后逐渐扩大和《企业法》出台后蓬勃发展的过程。但总体而言,越南私营企业仍面临大中型企业缺失、盈利能力低下、企业间联系薄弱、生产方式转型缓慢、高度非正式性以及不公平商业环境等内外部挑战,需要政府和企业积极把握第四次工业革命和越南加入众多自由贸易协定的机遇,努力改善商业环境,加强国内私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解决私营企业“中间缺失”,支持私营企业转变生产方式等途径,不断提高国内私营企业的竞争力。
越南自1986年实行革新开放政策以来,私营经济经历了指数级增长,目前已成为越南经济的主要贡献者。在革新开放之初,越南私营经济仅贡献了GDP的30%,工业产出的44%,就业的27%和总投资的51%,然而在三十年后的2017年,这些份额分别增加到68%、81%、91%和 64%。因此,关注私营企业发展,提高私营企业竞争力对越南建设面向繁荣、创新、公平和民主的发达经济体至关重要。为此,本文试图对越南私营企业的构成、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存在障碍、发展机遇以及未来发展的政策重点做一个全面系统的梳理和研究,为我国学者从微观层面研究越南经济发展状况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
越南私营企业的构成
总体而言,越南私营企业可以分为“正规”私营企业和“非正规”私营企业两类",其中“正规”私营企业主要由三个实际上相对独立的子部门组成。
第一子部门是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 FDI),它们从1986年开始出现,到2017年该部门已经占GDP的22%,就业的30%,总投资的24%和总出口的70%以上,在一些重要领域如电子、汽车产业,外商投资企业甚至远远领先于国有企业和国内私营企业。
第二个子部门是国内私营企业集团,它们大概出现于2005年,由于与公共部门关系密切,所以它们主要存在于利润较为丰厚或租金较高的行业如金融和房地产等产业,到2018年,它们的销售额已占越南最大的100家公司销售额的三分之一。
第三个子部门是国内私营中小企业,它们的数量增长最快,但对GDP的贡献一直仅稳定在10%(不含未注册的家族企业)左右,它们的平均规模在过去20年有缩小趋势,根据越南统计总局企业调查数据显示,越南国内私营中小企业的平均人数已从2000年的30人减少到2016 年的16.7人。
除以上“正规”注册的私营企业外,越南还存在一大批未按《企业法》规定注册的“非正规”企业,又称家族企业。它们规模小、数量多,目前已成为越南民众创业的首选形式。截至2016年,越南家族企业已贡献GDP的30.4%。本文重点研究的是越南国内私营企业部门(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机遇、制约因素和未来发展的政策重点。
越南从建国伊始优先发展国有企业,到革新开放后重视发展外资企业,再到深化改革阶段大力促进私营企业发展,反映了越南党和国家逐渐认识到私营企业对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国有企业和外国企业对经济发展的短期作用。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会逐渐退出大部分市场竞争领域:另一方面,外国投资企业也会随着国内生产要素价格上升而随时转移到成本更低、利润更高的国家。因此,发展国内私营企业将成为越南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
越南私营企业的发展历程
越南党和国家对私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经历一个长期探索过程,概括而言,主要历经了以下六个发展阶段。
1954-1986年,私营企业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发展缓慢
自1954年以来,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在越南北部生效,1975年开始在越南南部生效。政府动员了所有资源来发展重工业,私营企业没有得到官方认可,没有发展空间,国有企业和合作社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在此期间,私营经济仍然存在,填补了国有部门的空白。根据越南统计总局(以下简称GSO)的数据,1975年,私营企业和小规模工业生产占越南北部GDP的8.3%。1986年,私营企业的工业生产部门雇用了总劳动力的23.2%,占越南工业企业总产值的15.3%。
1986-1990年,私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1986年,越南在越共第六次代表大会上启动了革新开放政策,私营企业正式被认定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1987年,越南通过了第一部《外国投资法》,开始吸引外国私营企业涌入,使得私营企业的数量得到扩大。但这一阶段,私营企业主要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和运营,家族企业蓬勃发展。据统计,革新开放后仅5年,私营部门就显示出惊人的活力,其数量年均增长6.2%,而国有部门仅为1.9%,国内私营企业数量占比为64.6%,国有经济为31.8%,外资企业为3.6%。
1990-1998年,私营企业数量逐渐增加
1990年,《独资法》和《公司法》的相继出台为私营企业转向公司制奠定了法律基础,但同时也增加了私营企业进人市场的成本。1992年,新修订的宪法同样强调了多部门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性,并对私营企业和私人所有权提供法律保护。1994年通过的《励国内投资法》进一步促进了国内私营企业的发展。截至1996年,全国共建立了约2.1万家私营企业,其中9000家有限责任公司和210家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家庭企业的数量也从1990年的84万家增加到1996年初的220万家。
1999-2004年,正规私营企业蓬勃发展
1999年颁布的《企业法》逐步提高了私营企业的地位,简化了公司注册流程,废除了不必要的营业执照,并将商业注册期限从98天减少到10天,成本从1000万越盾降低到50万越盾。2000年开始,每年都有约2-3万家新企业成立。更重要的是,2001年11月,越南政府首次颁布了《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越南私营中小企业的发展。
2004-2016年,私营企业的法律框架得到不断完善
2004年,国会对《企业法》和《外国投资法》进行了修订,合并了适用于国内、外国投资者的不同法律。2005年,一个适用于所有投资者的通用法律框架形成。这是越南为2007年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做准备的一部分。2014年,国会再次对《企业法》和《投资法》进行修订,到2015年实施时,每年都有约10万家企业成立,特别是在2016-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并创下了11万、12.6万和13.1万家企业的新记录(见图1)。
2017年至今,注重提高国内私营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2017年,越共第十二届五中全会颁行了有关将私营经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重要推动力的决议,提出关注国内私营企业的发展质量、效率和绩效,支持大中型私营企业集团的形成并鼓励其对国有企业的投资,以便与区域和全球供应链建立联系。决议还提出未来国内私营企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存活的私营企业达到100万,对GDP的贡献为50%;到2025年,存活的私营企业达到150万,对GDP贡献为55%;2030年达到200万,对GDP贡献达到60%-65%。截至2019年底,越南国内私营企业(不含外资企业)贡献了GDP的42%(2018年42.1%,2017年41.74%),预算收入的30%(2018年为15%),吸引了85%(2018年为83.3%)的劳动力,占社会投资总资本的43%以上。
越南私营企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相关法律的颁布和不断完善,越南私营企业从无到有,并在短期内急剧增加,但实际存活企业数量却不容乐观。随着越南加入东盟和多个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外资迅速流入越南,外资企业成为越南私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族企业的数量和产值也在不断增加,成为私营经济的重要支柱。
注册企业的数量急剧增加
由于1990年之前的法律不允许建立私营企业,因此不存在正式注册的企业。在1990年颁布《独资法》和《公司法》之后,第一批注册私人企业于1991年成立。但是,由于成立私人公司的门槛较高,手续过于复杂,使得从1991-1999年9年时间,仅成立了1.45万家私营企业。2000年《企业法》通过放宽企业进入市场的限制,使得企业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仅在2016年,新注册的私营企业就达到11万家(见图1),到2019年,这一数字增加到了13.8万家,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有126万家私营企业注册(见图2)。
注册企业数量与实际存活企业数量的差距正在扩大
根据GSO的数据,2015年累计存活的私营企业为44.25万(见图2),这仅占到2015年累计注册企业总数的49.5%。图2显示了2011-2017年累计注册企业数量与累计存活企业数量之间的差距正在扩大,从2011年的25.2万扩大到2018年的54.8万,翻了一倍。在2010-2016年之间,存活企业的数量每年增加2.2-4万,但是2018年一年内存活企业增加了15.4万,这使得存活企业数在注册企业数中的占比提高到56%。
外国投资企业正在成为私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国内私营企业的强劲增长外,FDI企业也在蓬勃发展。自从1995年越南加入东盟并与美国关系正常化之后,越南已形成了相对庞大且成熟的自由贸易体系。截至2020年6月,越南已签订并生效13个双多边FTA,其中既包括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也包括欧盟、欧亚联盟这样的经济组织,特别是2019年《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CPTPP)生效后,使得流人越南的FDI持续增加。在1998-2016年间,累计吸引 FDI总额为3367亿美元,其中实际到位金额为1545亿美元,占外资总额的45.9%;在2010-2015年间,尽管同期FDI企业数量仅增加4700家,但FDI资本却呈指数级增长。近年来,每年流入越南的FDI都超过200亿美元(见图3),比21世纪前十年只有几十亿美元有了显著增加。
家族企业成为私营企业的重要支柱
与正式注册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相比,家族企业在越南的发展历史相对更长。1986年之前,家族企业以微型商品生产单位的形式存在,其中包括工匠、农民和小型服务提供商,它们在获得政府许可后开展业务,是当时私营企业经营的唯一形式。革新开放政策启动后,家族企业蓬勃发展,数百万家企业选择将其作为开展业务最有利的商业模式。据GSO数据,1975年,家族企业的产值仅占GDP的8.3%;到1989年底,除3020家国有企业、21901家合作社和1284家正规私营企业外,全国注册的家族企业总数达33.33万户。迄今为止,家族企业仍然是民众创业的首选形式,并已成为越南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2016年,新增11万家企业以《企业法》规定的合法形式注册,新增15.5万人选择以家族企业形式开展业务(见图4)。2016年,家族企业雇佣了约800万工人,贡献了政府预算的1.56%,创造了GDP的30.4%(国内私营企业占38.6%,其中正式注册企业占8.2%,家族企业占30.43%),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是正式注册私营企业的近四倍。
越南私营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越南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明显不足。同时,私营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不利地位,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作为竞争优势,而研发和设备投资在收入中所占比例不高,导致盈利能力较低。面临不利的商业环境和居高不下的经营成本,越南私营企业对商业发展服务没有足够的了解和使用,政府的相关政策未能起到鼓励私营企业创新的作用。
内部制约因素
1.大中型企业不足
据GSO数据,截至2017年,小微企业占越南企业总数的97.3%(见图5),大型企业占1.3%,中型企业占1.4%,形成了“大中型企业不足”的企业结构。缺乏中型企业一方面意味着有很少的“小型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另一方面意味着,没有多少“中型企业”可以成长为大型企业。越南的“中间不足”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小型企业存活率低,二是小型企业技术落后,三是小型企业资本积累缓慢。自2016年来,尽管每年新注册的企业超过10万家,但同时每年也有超过6万家企业退出市场。新注册的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生产技术和劳动生产率普遍较低,它们大多在本地经营,供应当地市场,与全球价值链联系有限,这也限制了它们获得现代技术和商业知识的机会,它们通常选择以低成本、人脉关系而不是知识、技术创新建立自己的优势。这些企业中有将近一半处于亏损状态,从而阻碍了它们的资本积累能力,也使得它们很难发展成中型企业,进一步地,也导致了越南很难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截至2017年底,大型企业的数量仅为7143家。因此,未来政府政策的重点应该是积极支持小型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进而发展成大型企业。
2.私营企业的盈利能力低下
不可否认,近年来,越南国内私营企业的收人总额和利润总额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在2010-2015 年期间,越南国内私营企业的收入翻了一番,利润从115.6万亿越盾增加到150.5万亿越盾;然而,国内私营企业收入和利润的绝对增长不能掩盖其盈利能力远低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事实,在2010-2015年间,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收益率一直在5%以上,而私营企业的收益率仅在1.1%-2.7%之间。主要原因是当前越南商业环境给予国有企业和外资公司广泛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融资、土地优惠等),使本地私营企业处于不利地位。这一状况通常被越南学者称为对私营企业的“逆向歧视”。正是由于不公平的商业环境加上私营企业自身在资本、技术、公司治理、信息获取等方面的弱点,使得其发展非常艰难。另一方面,国内私营企业的收益率远低于银行平均贷款利息。尽管近年来越南银行贷款利率一直在下降,但在2017-2019年仍保持在7%以上的高位,这显著高于国内私营企业的股本回报率,也高于同期该地区其他国家的银行贷款利率如泰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见图6)。正是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每年都有众多国内私营企业由于经营亏损而退出市场,即使有部分私营企业没有因为亏损而倒闭,但长期的经营亏损也使其利润极低,这不利于私营企业的资本积累,也阻碍了其规模的扩大。
3.私营企业之间联系比较薄弱
越南私营企业之间尤其是小型企业和大型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系很少。大多数外国企业使用国际供应商的投入并将其产品出口到海外,国内公司在这些价值链中的参与微乎其微。例如在越南的20个大型汽车牵头企业中,本地一级供应商只有81个,二级和三级供应商145个;与之相比,在泰国的16个大型汽车牵头企业中,有690个本地一级供应商和1700个二级和三级供应商。因此,大部分越南私营企业通常是孤立地从事简单的商品生产和服务。根据越南投资贸易促进中心2019年数据,越南是在亚太地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但是参与外国投资公司价值链的国内中小型企业的比率却很低。越南中小企业占越南企业的98%,但其中只有21%与外国供应链有关。这一比率低于东南亚地区的许多国家,例如泰国的30%和马来西亚的46%。2016年,在日本投资于越南的17家公司中,仅有32.4%的中间品从本地供应商处采购,这大大低于其邻国如中国(67.8%)、泰国(57.1%)和印尼(40.5%),而且在这些提供中间品的本地企业中,有58.9%是日本在越南投资的子公司,越南本土公司仅提供了13%的中间品投入;另一个例子是韩国三星在越南的投资,尽管该公司宣称三星手机的本地化率为57%,但截至2016年底,只有29家越南本地公司直接向三星供应中间品,大多数三星中间品仍来自其他外国投资公司(其中主要是韩国投资公司)。
4.生产方式转型缓慢
越南国内私营企业一直非常依赖人口红利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来实现增长。然而自从2012年以来,越南劳动适龄人口(15岁及以上)增长率却一直在下降。根据GSO,在2001-2011年间,越南劳动适龄人口的增长率一直稳定在2.6%-2.9%,但是2012年开始下降到2.1%,2013年进一步下降到1.5%;与此相伴随的是,越南劳动工人的工资却在不断增长,2007-2015年间,越南最低工资年均增长率达到两位数,导致在此期间工人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5倍。劳动适龄人口增长率下降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攀升,使越南的人口红利优势正在减弱。但是越南国内私营企业尚未就如何减少要素驱动以及增加资本、知识、技术、创新密集度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根据GSO 2014年对7450家国内私营企业的调查,使用高科技的企业数量2010-2014年间几乎保持17%不变;有83%的企业没有计划进行研发或升级其技术和设备,只有6.23%的企业正在实施研发,但是它们在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方面的投入仅占5.15%,更令人担忧的是,与2010年相比,情况有恶化的趋势。因此未来,政府需要帮助私营企业尽快改变依靠廉价劳动力作为竞争优势的发展战略。
5.高度的非正式性
越南私营企业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高度的非正式性和准正规性。根据GSO的数据,2016年越南的家族企业总数达到460万,已在税务机构注册的家族企业数量为160万,其中许多尚未注册。严格的法规、高昂的履约成本是造成国内私营企业高度非正式性或准正规性的主要原因。通常,家族企业在注册、簿记、税务报告和付款以及社会保障义务等方面所遵循的监管制度比依据《企业法》注册的企业轻得多,尽管它们在经商范围内仍会受到政府的管理和限制,但它们倾向于与政府当局进行更多互动。虽然这种非正式性更容易引起腐败,但不可否认,家族企业是民众在越南开展业务的便捷方式。家族企业不愿注册为公司,原因是成为正规的企业需要更改会计制度,并进行适当的簿记,遵守更严格的社会保障和劳工法规以及更高的财务和纳税中报要求等。根据越南经济分析公司的分析显示,一家拥有十名员工的家族企业转换为公司后,将立即导致其每年监管的合规成本增加1.812亿越盾。因此,为了促进家族企业的正规化,政府需要进行监管改革和减少合规成本。
做强外部制约因素
1.不公平的商业环境
尽管近年来越南商业环境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不可否认,越南商业环境与该地区其他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私营企业仍然遭受不公平商业环境的困扰。根据2015年世界银行企业调查数据,越南商业环境的主要制约因素包括融资渠道、非正规企业的不公平做法、人力资本不足、交通运输、获取土地、海关和贸易法规等。图7显示了越南企业面临的前十大商业环境约束,大部分高于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的平均水平。另外,私营企业仍然是越南最弱势的群体。越南工商会(以下简称 VCCI)2017年发布的一项调查显:超过38%的私营企业声称“省级机关对国有企业的偏爱给其经营造成了困难”,这比2013年显著提高了6个百分点。原因是国有企业通常享有国家土地、信贷以及政府采购的优惠渠道,而且它们在某些利润较高的部门如电力、电信、采矿等仍然具有垄断地位。此外,有超过42%的企业同意"省级当局似乎优先考虑吸引FDI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这比2013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通常享有比国内私营企业更优惠的税收、更便宜的土地和信贷资源。
2.经商成本高
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越南营商环境指数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70,比2015 年提升20位。尽管如此,越南的营商环境仍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国家有较大差距,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遇到诸多困难。例如企业遵守法规和行政程序的成本非常高,行政程序既耗时又昂贵,特别是与商业许可和贸易便利化有关的程序。根据越南政府办公室的数据,截至2017年3月,共有5719种有效且适用于企业和公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数量之多给企业造成了沉重负担。非正式成本也是越南私营企业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根据VCCI的省级竞争力指数调査,与2006年基准相比,2014-2016年间的非正式收费没有改善的迹象;2016年,约有66%的企业必须行贿或向公职人员支付非正式款项,这比2008-2013年间高出12-15个百分点;有11%的公司声称这种非正式付款占其总收入的10%以上,这对任何企业来说都是相当大的财务负担。此外,是否与政府当局存在“密切联系”也影响着私营企业对资源的获取。没有与政府当局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密切联系的公司,获得土地和信贷的机会通常受到限制,“人脉关系”已成为越南私营企业开展业务成功的关键因素,对私营中小企业尤其如此。
3.商业发展服务市场尚待开发
商业发展服务(以下简称 BDS)是指用于帮助企业运作或发展的任何非金融服务,例如培训、咨询、管理服务、营销、包装、物流配送、信息技术、会计服务、快递和广告服务等等。在发达国家,私营企业通常需要将非主营业务外包给其他BDS提供商,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发展核心业务,BDS的使用对于提高企业的生产率至关重要。但是,越南私营企业在使用BDS中受到BDS市场的供需双方限制。从需求的角度来看,私营企业不了解BDS以及使用BDS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从供应方来看,BDS提供商尚待开发,服务质量与服务范围尚未达到用户期望。VCCI在2015年对越南600家企业需求和使用BDS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后发现,有相当高比例的企业表示他们“不了解”或“了解但不使用”BDS作为市场调査、技术测试、管理建议的工具,更常用的BDS工具是会计服务、税务咨询、法律服务和广告服务等,与VCCI在2002年对1200家企业进行调查的结果相比,国内私营企业对BDS的了解和使用水平几乎没有提高。
4.政府创新驱动不足
目前,越南距离技术驱动和创新主导的经济模式仍然很远。根据《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越南整体竞争力在141个经济体中排名第67位,其中创新能力指标排名第76位,低于该地区其他国家如新加坡13名、马来西亚30名、泰国50名、菲律宾72名。根据越南《2011-2020年科技发展战略》的规定,政府的研发支出到2020年要占GDP的2%。但目前,政府在鼓励创新方面的表现不尽如人意,研发支出大部分被公共或政府研究机构使用,私营企业花费非常有限,这与科技发达国家更重视投资企业研发形成鲜明对比。政府对私营企业研发创新缺乏政策支持,导致私营企业对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在内的先进技术尚未充分获取和利用,而且国内私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联系薄弱,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技术转让的可能性。此外,越南大学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效率不高,大学课程设置重理论轻实践,职业培训课程通常跟不上现实需求,雇主对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学科有很高的要求,但是越南的科学和技术课程自1998年来就没有更新过,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对高水平人力资源的获取。另外,由于政府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导致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严重削弱了私营企业创新的欲望。
越南私营企业发展的机遇
针对上文所述的制约因素,越南政府也在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双多边贸易协定吸引外资,同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为私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宝贵机会。而工业4.0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为越南私营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不断改善的商业环境
近年来,越南国会通过了许多经济领域的法律项目,例如《中小企业支持法》《技术转让法》等,并通过了多项政府决议,着力改善商业环境和提高国家竞争力,促进私营企业的发展。省级地方政府在创造有吸引力的商业环境以促进私营部门发展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胡志明市建立了一个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业信息,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公司治理的培训课程。越南政府的高级官员还定期与中小企业会面,及时了解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以及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优越地理位置以及签署众多FTA协定
越南位于东南亚的心脏地带并与世界第二大消费市场中国接壤,两国边境线长达1300公里,优越的地理位置有利于发展两国的跨境贸易。而且越南当前已形成了相对庞大和成熟的自由贸易体系。截至2020年6月,越南已签订并生效的FTA 多达13个,特别是2019年和2020年相继生效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CPTPP)和《越南一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对越南吸引外资以及增加私营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获得投资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吸引外资规模不断扩大
越南被认为是亚太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这主要是由于其政治稳定、优越的地理位置、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以及政府给予外资企业的税费优惠。仅2019年,流入越南的外国投资资本总计380亿美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7.2%,截至2019年底,越南有超过30827个FDI项目,有效注册资本总额约3626亿美元,实付资本总额超过2118亿美元,占承诺总额的58.4%。FDI的增加为国内私营企业加强与外资企业的联系以及参与外资企业主导的全球供应链提供了宝贵的机会。
政府加快从国有企业撤资和改革的步伐
近年来,越南政府已出台了多项机制政策,集中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2022年3月17日,政府总理范明正批准了“2021-2025年以经济集团和国有企业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制”项目。根据该项目,到2025年,越南将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所有权的重组和转换工作,基本解决经济集团和国有企业的短板、亏损、工程进度落后、投资效率低下、长期亏损等问题。可见,此举既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更有助于高效地调动、分配和使用社会资源,因此这为私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机会。但是,这一机会需要由国内私营企业主动抓住,而不是让位给外国企业。这些机会主要包括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目前已经有不少私营企业参与投资了机场、高速公路、海港、发电厂等项目。到2020年,全国对基础设施的总投资需求将达到4800亿美元,因此私营企业的投资将可以满足其中较大一部分需求。
工业4.0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互联网、大数据、新算法和云计算的应用将创建无边界的基于数字的新经济,在这种经济中,启动和经营企业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容易。这样的新经济将创造出创新的商业模式、产品和服务。商业创意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得到测试并付诸实践。私营企业可以与客户以及国际市场建立联系,这将使企业开展业务变得更容易,成本也更低。工业4.0和数字经济将为私营企业创新生产、融资和物流等提供前所未有的新商业模式,未来私营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融人以知识为基础、以创新为主导的经济,并成为国家和国际经济的参与者,这对于资本不足、财务资源有限的越南私营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越南发展私营企业的政策重点
努力改善商业环境。政府需要控制行政程序,缩短开业时间,简化租地手续;提高纳税效率,改革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机制,听取他们的想法、感受和愿望,并找到有效措施,增加企业获取信息的渠道,降低企业的成本;为鼓励私营企业生产,国家需要研究支持企业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机制。
加强国内企业与外国企业的联系。必须建立一种支持机制,以帮助本地公司克服各种限制以达到外国供应商所需的产品质量、交付时间、合规性等标准。一旦吸引了高质量的FDI并建立了本地公司的吸收能力,就需要确保外国公司与本地供应商建立联系。政府可以与国内外的商业协会合作,通过不同渠道为双方提供信息,鼓励双方建立联系;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支持建立产业集群以加强双方联系。
解决私营企业的“中间缺失”,培养更多中型企业。政府应当支持小型企业的资本积累和规模增长,充分鼓励小型企业通过内部和外部资本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资本积累,通过商业环境改革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支持私营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创新能力。政府需要将研发预算更多地分配给绩效较好的私营企业,并为研发预算建立一个有效和透明的使用机制。此外,政府应培训私营企业的业务人员,提高私营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支持高校和企业之间的联系,促使私营企业积极创新,并将其创新成果市场化。